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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合集十篇

发表时间:2024-10-08

你曾经写过岗位半年工作总结吗?在这半年的时光中每个人都默默用心创造属于自己的机缘,此时,关于岗位的半年总结是时候撰写了,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1)

xxxx年上半年,xx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活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以“建章立制抓队伍、提升素质促发展、突出服务抓管理、规范运行促效率”的工作理念,勇于改革创新,全面规范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在建设“实力xx、和谐xx、法治xx、平安xx”进程中施展司法行政新作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x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井然有序。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工作程序,xx局继续深入开展了“四规范两提升”活动,严格分类管理,建齐执法档案,建立矫正个案,着力手机定位,创新微信矫正,传发矫正信息,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刑罚的规范执行。强化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所的沟通,规范运行了县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结合公众满意度工作,县局班子成员率领全局干部职工分组分片深入到xx个乡镇全覆盖走访xxx余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查看矫正情况,发放联系卡,帮扶特困人员发放慰问金xxxx元,协助解决就近就业xx余名。针对个别人员重新犯罪,xx局紧急召开了社区矫正专项工作会,以个案促规范,严密日常管理。积极联络协调,驱车前往x宝安区司法局等地变更矫正对象居住地,明确监管责任,严防脱管漏管。截至x月底,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xxx名,解矫xxx人,在矫xxx人,其中缓刑xx人,管制xx人,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所有矫正对象管理井然有序。

(二)阳光帮教,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强化与监所之间的无缝对接机制,x月深入到省未管所、x监狱等监所开展高墙内的延伸帮教活动。通过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核查了xx籍在监服刑人员xxx名,走访动员了xx户家庭进行了远程探监视频会见,确保了服刑人员与预释放刑释人员信息沟通到位。落实必接必送要求,严格按要求发放刑释人员x个月生活补助费。上半年共到监所接送刑释人员xx人,实现了接送率和生活补助费发放率x个xxx%。

二是安置帮教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职能单位的能动性,积极为有需要的刑释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推荐、落实责任田。x月份以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发放满意度调查,采取电话回访、实地核实等方式向刑释人员及其家属和村组干部调查,内容为对经费发放是否及时、到位的满意度和经费发放审批程序和手续的满意度等方面,各项调查内容满意度均为非常满意。

(三)攻坚克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健全组织,确保工作“有人管”。今年,我县重新调整充实了调解员队伍,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重新登记造册,规范选聘,统一发放聘书,在县委党校与县综治委联合集中开展了县级人民调解培训。目前,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其中乡镇调委会xx个,村(居)调委会xxx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x个,形成了以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层的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组织网络体系。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作“有保障”。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工作配套经费的落实,制定印发了《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经费发放管理办法,并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了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年度综治目标考核内,加强了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做到了“五有”、“六统一”。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协防通联机制。与县信访、综治、交通、卫生、土管、城建等职能部门协防协调,对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介入、及时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把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今年x-x月,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xxx件,调成xxxx件,调解率xxx%,调成率达xx%,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纵深发展,全面提高干群法律素质。

一是创新普法形式,强化普法阵地建设。xx县在办好原有普法百米长廊、乡镇村宣传栏、农村祠堂文化中心等传统普法阵地基础上,与城建、市政聚力打造县城金川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创新开办了“法治xx”、“公安在线”、“法院手机报”宣传专栏,新开通了“xx普法在线”博客、xx县普法QQ群等新媒介,广泛动员了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全省“xx学法律”活动。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桃溪黎山、城上山坳等x个边远山区开展送法下乡入户进校宣传活动。结合三月学雷锋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x·xx消费者权益日等纪念日、节庆日走上街头,联系相关专业法执法部门摆摊设点,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咨询,发放农村普法宣传资料x万余份,宣传挂图xxxx份,接待各类法律咨询xxxx余人。

二是突出普法重点,推进法治县创建。继续深入推进了法治xx建设,x月在全县政法信访维稳专项工作会上授牌表彰了xx乡、xx二中、华城门村委会等xx个“xxxx年度法治创建先进单位”,制定印发了《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加大了普法工作在全县综治考核内所占分值,突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着力于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重点加强了xx监督管理,特邀省未管所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教育专家向伟东处长来县深入到xx三中、四中、思源等学校举办了“青春之痛”以案说法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系列报告会。突出农村普法,大力开展了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法律明白人创评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结合综治形势,开展专项普法宣传。积极调派了法制宣传车深入到城乡居民区开展了综治月、禁毒、生猪禁养环境整治等专项法制宣传。与有关单位积极编写禁毒读物印制xxxxx本,录制了禁毒音像,制作了xx快禁毒宣传图版,现正按计划方案深入各地开展宣传活动。

(二)服务民生,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办理流程,明确了权利义务及办案质量要求。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在法定范围内提高了办案补助。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xx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xx,在各乡镇建站,各村组建联络点,县直有关部门设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企业委派专业律师结对,快捷受理法援申请。

四是进一步探索了法律援助与信访相衔接机制,参与县委、政府信访接待,介入信访维稳一线,为困难群众提供援助,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x-x月xx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x件,其中刑事案x件、民事案xx件、公证案件xx件,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x次,答复县长手机信箱涉法件x件,调处界埠征地拆迁、刘某仔进京上访、xx重大交通事故等县内有影响案x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xxxx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xx余万元。

(三)严格监管,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基层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在去年出台明确执业人员、执业范围和执业纪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实现了集中统一受案、统一函件、统一收费。

二是公证办证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规范公证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公证服务收费机制,扎实推进公证服务便民、利民,积极参与县里中心工作,为县防洪工程房屋征收拆迁选房选址、“两房抽签”等提供公证服务,公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今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xxx件,其中涉外xx件,涉港澳台x件,公证法律援助xx件。

三是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今年x—x月份,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xx家,办理各类案件xxx件,其中:刑事xx件,民事xxx件,非诉讼代理xx件,解答法律咨询xxxx余人次,律师服务收入xx多万元。

四是司法鉴定做大做优,确保通过省级认证。x-x月份诚正司法鉴定中心完成验伤xxx件,定残xx人,实现业务收入xx余万元。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根基

(一)狠抓落实,司法所呈现新面貌。我局严格按照市局“星级司法所”创评要求,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化了队伍建设。开展了针对性强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业务培训。

二是强化了效能建设。坚决落实“编制在司法,工作在基层,工资在财政,福利在乡镇”的全县司法所统一管理模式,督促各司法所全面履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向村(居)延伸,打造司法所一线实战平台。

三是强化了硬件建设。进一步配强装备设施,不断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今年x月,xx、xx、xx三个司法所被授为省级五好司法所。星级司法所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基固本,作风建设取得初步成效。队伍建设始终是重中之重。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司法行政队伍,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转作风是关键。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按时间节点一环扣一环抓落实。深入开展集中学习教育,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民主评议、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设,查准查实“四风”问题表现。经梳理归纳出“四风”问题表现县局班子xx条,科级干部个人xx条。查摆问题过程中干部红了脸、出了汗,找到了症结所在,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实行销号管理。通过一系列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党纪和理想信念教育,心灵得到洗涤,队伍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2)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3)

(一)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二)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修改、废止;认真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积极协调和处理部门之间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的的矛盾和争议,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

(三)结合“江淮普法行”、“12.4”等节点,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民法总则及刑诉法修改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全区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介宣传活动,继续打造较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访调对接”工作力度,积极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做好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

(五)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普法声势。

(六)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措施落实,严格依法执行刑罚,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基层社区矫正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工作档案。

(七)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抓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八)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要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具体表现,确保心中有底、心中有数。

(九)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十)继续抓好扫黑除恶、招商引资、脱贫攻坚、项目服务、文明创建、政务公开、拥军优属、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禁毒、保密、档案等各项工作,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4)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20xx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20xx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xx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xx]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5)

 一年来,耒阳市司法局政工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坚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现将工作小结如下:

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

扎实搞好这次活动,对于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头脑,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于充分发挥司法行动机关的作用,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任务;对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是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统一思想的重大举措,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切实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小康耒阳、和谐耒阳、实力耒阳的宏伟目标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在进一步抓好工作的基础上,为将这次活动抓好抓实,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白增立任组长;副局长周运成、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刘佳任副组长;副局长吴金桔、周孚南、纪检组长刘春古、工会主席刘波、办公室主任黄利国、政工室主任陶波为成员的耒阳市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运成兼办公室主任。制定了《耒阳市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按“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统一要求,坚持讲到位、评到位、改到位,积极开展“四讲、四评、四改”(讲学习心得、讲调研成果、讲学以致用、讲提高能力;党员干部自评、党组织书记点评、班子成员互评、人民群众评议;边学边改、边讲边改、边查边改、边评边改)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牢牢把握解决突出问题的前题,把解决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交叉进行,扎实有序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二)、真抓实干,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根据活动的要求,严格制定活动安排表,明确责任,包干到人,为开展这次活动提供了有利保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对科学发展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以人为本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进取意识不断强化,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全体党员干部普遍认为解放思想要立足“抢”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突出“敢”字,敢谋敢为、敢作敢当;注重“新”字,研究新情况,把握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着眼“实”字,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想办法。

二是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更加开阔清晰。局领导班子认为创新的力度决定发展的速度;理论上要学起来,思想上要活起来,工作上要用起来;解除顾虑,放手大干,大干大进步,小干小进步,不干则退步;更加注重统一管理,更加注重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注重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后顾之忧,更加注重精细服务。

三是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正在加快解决。坚持边学边改,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作,逐步解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待遇等问题。

四是局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学习风气更加浓厚,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党员通过开展学习讨论,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所增强,阻碍发展创新的各种思想观念在逐步破除,工作热情高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这为深入开展下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以规范高效为要求,扎实推进干警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公务员法》,规范公务队伍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做好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晋档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懒散以及乡镇司法员长期不在岗现象。经局党组研究,重新制定了考勤制度,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强调了考勤的强制性,考勤的结果将直接与年终考核和奖励相挂钩。坚持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实事的人吃亏。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6)

(一)着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二是组织党员活动,提升党员党性修养。2月26日,特邀区委讲师组组长高尚作了题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学习习近平讲话精神》的“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三是组织全体干警到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清明祭扫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更加全面、深刻、准确地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注重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建立“互联网+培训”机制,充分运用 “XX干部教育在线”和“人民调解大讲堂”、“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推动干部随时随地随案学习,提升了培训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专题讨论、座谈会、网上学习交流平台、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等。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7)

(一)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依法扫黑、依法除恶、依法整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共悬挂宣传标语40余条,设置举报信箱15个;编印 5000本《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发放到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委会、村民小组;印制10000张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张贴;利用普法“微信”“微博”发布扫黑除恶微信,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积极利用各级各类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等第一线资源优势,在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引导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开展线索排查,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防范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事件。

(三)指导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一是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正面教育引导;二是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涉黑涉恶案件请示、报告、报备制度。三是加大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律师代理行为。活动开展以来各律师事务所共排查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4件。

(四)全面排查社区服刑人员当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以前有涉黑涉恶案底的人员。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服刑人员更深刻的认识到国家打击黑恶势力的严厉态势以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社区服刑人员主动提供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目前在册的420名社区服刑人员没有涉黑涉恶人员。

(五)积极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移交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保持政治清醒,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担当意识,迅速抓好移交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召开落实中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签订责任书,对个别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不力的司法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把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8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8)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三”、“二个二”和“一个四”的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石狮”,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党委和教育办的要求,认真制定各个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调研,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主题实践活动意见和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和促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抓好集中学习和自学,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学习篇目、活动要求,组织学习、辅导、讨论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局党员认真研读规定篇目,记笔记、写心得、撰写党性分析报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边学边改,处理好工学关系,真正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除学习讨论,还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听教授、领导的辅导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律咨询、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活动等。在整改阶段,我局党支部诚心向党内外和各有关单位及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设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热线电话,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领导带头、身先士卒。局领导在整个先进性教育中始终起到带头作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摆查、剖析问题,自查自纠,带头整改,身体力行带领全局同事共同搞好工作,在党员队伍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四是党员率先垂范、工作雷厉风行。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转变作风、促进工作、雷厉风行,在重、难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例如:3月4日市常委(扩大)会确定我局办公场所搬迁。全局党员干部带头,利用3月5日-6日(双休日坚持到深夜1点多钟)两天时间搬迁完毕,在群众面前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搬迁中做到“三一三不”:即“一件办公物品不损坏、一份文件资料不遗漏、一项业务工作不耽误”,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不走样,把先进性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搬迁工作的实际行动。7日(星期一)上午正常工作,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受到领导以及前来办事的群众的一致肯定。五是结合整改,完善制度。我局党支部结合学习教育活动,着手研究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修订学习、考勤、会议和财务、车辆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六是围绕中心,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委教育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树形象、当先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面向,推进三项工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增强。开展四项活动具体内容是: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参与“平安石狮”的建设,并在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二是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三是扩大法律援助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形象;四是在司法行政、法律、公证员队伍中开展 “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努力为创建“平安石狮”及建设泉州湾滨海城市亮点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大张旗鼓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市上新水平。

(一)、法制宣传有新特点

   今年是“四五”普法检查的验收年,我局把对五种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活动作为重中之重,开展了一系列有新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园地”。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以更丰富的内容和新颖的形式吸引广大青少年学法兴趣,我局派专人到兄弟市(区)取经,在充分吸取兄弟市(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创办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园地”,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提供良好的教育基地。二是与石狮日报联合到外来员工比较多的企业开展“关爱外来员工,送法进企业”活动,活动中我局充分发挥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所的工作特点,带领他们为前来求助的外来员工当场解答法律问题,让求助人员满意而归。三是组织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今年来,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联合组织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9)

XX年上半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文秘部落,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各项工作成果,为深化“平安”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紧紧围绕总结验收、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国家级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做到“四结合”,有效推进了我市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全面参与当前xx市重点工作。将“民主法治村”建设与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打造“平安千村”工程、“禁毒”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好换届后村干部、村级人大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编写村双委干部培训教材,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3月2日,创办,有针对性地选登了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并向有关单位、各村居免费发放1万余份,及时为我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参照性的法律依据。二是结合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大力加强领导干部、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资格考核制度、学校法制教育考核机制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中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到市戒毒所开展“送法进监所”等多项活动。“六一”前夕,组织人员到山老区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给学生上法制课,并送去法律、科普书籍等。抓好依法治企,探索企管人员法制教育新方法,组织律师到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完善外口法制教育基地。三、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做好新一轮普法工作调研。制订“四五”普法验收标准,明确乡镇和有关部门考核要求,制作反映xx市“四五”普法成果的展板和音像资料,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四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全民法制教育2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2月4日,我局和市创建办等单位共同举办“四进社区”大型广场文艺晚会;开展大型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配合市妇联、市工商局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婚前卫生检查、计生法律知识、3.15法律咨询等活动;6月15日至17日,以市宣传部“文明超市”为载体,在山老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禁毒、反邪教、综治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二、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面,从3月份起,大力开展为期10个月的全市人民调解宣传年活动,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使人民调解制度深入人心;并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司法所软件和硬件建设、司法所长业务培训、矛盾纠纷大排查等多项工作。积极探索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制定xx市乡镇矛盾纠纷中心工作规程及考核办法(讨论稿)。以村居换届选举为契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定XX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换届后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会同市人民法院,顺利完成首批25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大力加强“两会”和节假日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建立xx镇划龙舟矛盾纠纷调处志愿者队伍;春节期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起,其中非正常死亡5起,“五一”期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其中4起为意外伤亡引发的赔偿纠纷。1-6月,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纠纷件,成功调处1901件,成功率为94.4%,其中,防止非正常死亡引起的纠纷25件28人,轻伤害案件引发的纠纷26起;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和不安定因素19起,成功化解18起,成功率为95%,防止民转刑5件11人,有效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

积极开展归正人员社会调查;丰富帮教形式,推动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春节前组织到省内有关监狱对籍服刑劳教人员开展墙内帮教,端午节前组织有关服刑人员与其家属通可视电话;3月29日,到温州市劳教所为籍戒毒劳教人员上法制课,并组织xx市二中学生与戒毒人员结对帮教;重点抓好涉毒、“三无”、功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建立一人一档一卡制度,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平安千村”工程考核内容。1-6月,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901名,其中刑释人员284名,解教人员617名,均妥善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

三、加强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加强法律援助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印发《xx市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规则》,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4月22日成立了由39名法律服务工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团,制作发放xx市低保对象法律援助卡,优先受理全市低保对象的法律援助申请。拟建、等法律援助站,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148”中心在做好“12348”热线电话、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法律咨询窗口工作的同时,主动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各类纠纷调处工作。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赞赏,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1-6月,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其中民事案件53件;“148”中心共接电话法律咨询41次,接待群众来访76批226人次,并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

四、继续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保障市场经济法律秩序

认真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工作,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参与市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发挥律师特定身份的作用,为党政领导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xx市律协分会、xx市基层法律服务工协会不断建立健全制度,1月10日,xx市律协分会成立了业务指导和惩戒组、维护权益组两个专业组,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2月,我局选派律师成立xx市土地承包纠纷仲裁

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社会作用。3月5日,律协分会首次组织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部署XX年律师工作重点,推进律师业健康发展。开展律师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措施,从律师个人、律师所、整个律师行业落实活动要求。加大规模所创建力度,将律师所与律师所进行强强联合。做好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指导公证处加强内部管理。从4月份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者诚信档案建设,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调整布局和向非诉领域、公益性社会服务方向拓展业务。

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926件,其中刑事案件170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732件,非诉24件;担任法律顾问132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共代理案件387件。

五、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自1月份开始,组织本系统9个党支部、62名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党员队伍特点,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到6月底,已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规定动作,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树一创”教育实践活动,出台《xx市司法行政系统礼品登记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与本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五讲五比”活动。继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习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制订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在坚持每月2次的政治学习和每周一次“学习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红五月”读书活动,继续抓好调研工作。健全和完善干部谈心制度。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公正执法树形象”和组织开展“社会评机关”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定《xx市司法局警务用车驾驶人员守则》、《xx市司法局警务用车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公车管理。积极组织干部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如组织参加慈善募捐、无偿献血和xx镇社区千人迎春环城跑等活动。举办庆“三八”、“五一”运动会和联欢晚会等,丰富干部职工生活。

二○○五年七月一日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10)

一是提升队伍政治定力。着力提升引领和推动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司法行政讲坛、道德讲堂等学习的平台作用。制定《2020年XX市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见》,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学习毛维林同志先进事迹;聚焦“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等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新表现、新动向,认真查摆、集中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推进责任落实,坚持实行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制度,加强班子领导和中层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提升队伍战斗力。不断创新拓展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制定了2020年度干部教育专题培训办班计划。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拓展温州网络学堂在线学习的平台的应用,推动岗位练兵的常态化。3月19日-21日,我局1名干警参加温州市政法系统青年干部读书班。5月21日—25日,组织部分干警参加全市普法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的相关程序,规范提拔使用中层干部4名,交流中层干部4名。今年5月份组织我局5名同志参加执法证考试,全部通过。现我局公务员62人,持有执法资格证的有58人,持证率为93.5%,执法岗位持证率为100%。配合组织部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查漏补缺专项工作,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完善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我局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收缴,截止目前为止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的现象。

三是提升队伍活力。着力推进和谐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关爱干部常态化机制建设,更加热情关心关爱干部,不断拓延服务触角,凝聚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正能量。把干部健康体检、休养休假等服务举措制度化,积极指导工青妇等团体开展多种活动,协助党总支做好下属支部选举工作。完善每月“老干部学习日”制度,主动了解、认真解决老干部的合理需求,努力为老干部提供亲情化、个性化服务。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2月5日到湖雾镇新进村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春节后,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到奋斗在基层第一线的的司法所对工作人员进行慰问。3月5日,配合局团委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 引领时代风尚”及“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加大宣传阵地拓展,在浙江法制报开设专题专栏外,加大与XX日报、电视、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活用普法微信,提高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优秀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覆盖面。

四是提升队伍免疫力。主要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方法,对全市15个基层司法所(分局)、9个职能科室以及公证处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在春节期间,开展了2020年基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春节前后,我局分成二个专项督查小组对下属17个单位及科室进行全面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作风建设督查23次,参与督查骨干12人,检查17家下属单位9个科室,提醒教育谈话3人次。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认真梳理了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工作中各个环节、岗位,并对近三年来发生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出6类主要“微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推进万人双议议活动。柳市分局被评为2020年度满意基层站所,城区司法所被评为2020年度不满意基层站所。3月5日,党组书记、局长黄道强同志到城区司法所进行挂牌,并召开了会议,要求城区司法所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全面查摆问题,扎实开展各项整改活动,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20年摘牌成功。3月14日,根据“应纳尽纳”原则,我局积极组织下属15个基层站所和1个服务窗口参加全市“万人评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