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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的应急预案(集合十一篇)

发表时间:2024-09-04

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 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现场指挥与协调而加强技能培训。应急预案需要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要找一篇好文章我们向您推荐“地震的应急预案”,我们的目标是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1

为进一步搞好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加强对破坏性地震的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新闻报道工作职责,结合××宣传部工作实际,特拟定破坏性地震宣传报道应急预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地震应急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广电局等单位组成。

二、工作职责

对地震事件按平时、临震前、震后及地震谣传发生时等四种状态有所侧重进行报道。

三、应急程序

县内发生有感以上地震、或受邻区波及县内有感时,在测定三要素后,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迅速传递至地震应急宣传报道组成员单位。

四、应对措施

严格按照县抗震减灾指挥部的工作要求,正确把握新闻宣传口径和方式。

(一)根据相关部门拟定涉及震情的新闻报道方案和发布内容,采用适当方式发布和报道,及时、准确报道震情;

(二)积极配合地震部门做好防震减灾知识、避震疏散知识的应急宣传;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内容播发与震情灾情有关的新闻,并认真审核与震情相关的新闻稿件;及时收集制作反映灾情的文字、图片资料;

(四)积极做好抗震救灾宣传和对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典型事迹的报道。

(五)加强广播电视与地震、科技、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单位的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六)针对无确切原因和来源,无中生有地产生并通过非正规途径进行社会传播的地震谣传,严格按照地震部门报经县人MIN政府批准的宣传口径,播发有关辟谣的新闻报道或公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组织进行辟谣,以正视听,平息地震谣言和误传,稳定群众情绪和社会秩序。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2

写字楼地震应急预案

随着都市化进程的加速,写字楼作为商务办公的主要场所在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地震作为一种突发性自然灾害,给写字楼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建立一套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对于减少人员伤亡,并最大程度的保护写字楼的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一、地震的特点

地震是由地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的破裂和变形造成的自然灾害。地震对写字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筑物的倒塌、墙体开裂、设备损坏等方面。在地震来临时,写字楼内的人员需要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确保自身安全。

二、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

1. 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

在写字楼内建立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应急事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调度救援力量、协调各方资源等工作。

2.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变能力。演练中要模拟地震来临时的应对措施,包括疏散逃生、采取避险措施、使用消防器材等。

3. 疏散逃生

设立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在地震来临时,人员应迅速按照指示,有序地疏散至安全区域。

4. 避险措施

在地震发生时,有条件的写字楼可提前做好地震预警,通知人员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如蹲下、躲避固定物品等,避免受伤。

5. 紧急救援

地震来临后,写字楼内可能存在被困人员、受伤人员等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搜救和救助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 财产安全保护

地震发生后,写字楼内可能存在火灾、水灾等次生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做好财产安全保护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三、总结

地震是一种无法预测的自然灾害,而地震应急预案的建立是减少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写字楼在地震来临时,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人员疏散、救援等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变能力,为应对地震灾害做好充分的准备。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

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3.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镇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镇境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结束。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三、主要职责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

分管民政的镇领导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调查;

(3)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镇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

镇长或党委副书记负责人员抢救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各村(居)。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

分管医疗卫生的镇领导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孙刚、胡雪等赶赴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村(居)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

分管治安的镇领导负责治安维护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石成喜、郑标等,组织派出所和骨干民兵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3)做好党政机关、水电设施、银行等重点目标保护工作。

5.宣传报道

分管宣传的`镇领导负责,孙明军、孙志宇等共同参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与县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上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乡(镇)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

镇分管政工领导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协助。

(1)做好全镇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级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有感地震发生后,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是: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辖区内或邻镇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上级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镇地震应急结束。

五、其他事项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4

(一)召开单位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三)检查各处股室、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消防设施。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确保震时不受大的破坏。

(五)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全体职工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六)强化全体职工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震时应急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xx单位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xx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xx为指挥部指挥长,统一指挥、协调全体职工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全体成员应在30分钟内到会议室集中(不再另行通知),并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一)应急指挥。xx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

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xx单位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部门、民政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积极争取救灾物资,安排好职工生活。

(二)人员疏散。疏散安置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

转移方案,组织全体职工按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防止强余震造成人员伤亡。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三)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立即组织青壮年本着先救人、后救

物的原则,就近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医疗救护组组织医护人员开展救护工作,对需要救

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四)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协助有关部门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

供电、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组织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供水、供电。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五)安全保卫。治安保障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

全保卫工作,维护公共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xx单位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点部位的警戒。

(六)信息收集。办公室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

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民政部门。

(七)应急响应终止。xx单位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

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干部职工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xx单位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5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分头行动。

(一)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各区队及医疗防疫组根据中队命令,派出人员赶赴灾害现场扒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和消防灭火。

(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医疗防疫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三)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大丰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安保部要为中队领导和各区队长和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中队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公司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四)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生活治安区队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公司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五)水电抢修。水电区队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六)听从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公司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6

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在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震减灾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协调学校平时防震减灾工作、震时地震应急工作和震后救灾工作。

1、全面负责学校抗震救灾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制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4、地震发生后,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各工作组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开展抗震救灾;

5、负责向上级汇报震情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二、各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定期修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2)检查督促各小组地震应急措施的落实,地震发生后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建议和措施;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协调各小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资金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调度供应;

(5)组织学生开展防震知识的宣传、应急模拟演练,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6)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上级指挥部人员接待、联络及其他事项[FS:PAGE];

(7)起草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抢险救灾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抢救被埋压人员、重要财产、档案等;

(2)抢修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

(3)及时运送重伤员和救灾物资;

(4)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三)应急疏散组

组 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代课教师和各年级组组长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学校震时疏散方案,确定疏散场地、路线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3)组织师生开展避震、疏散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受伤人员统计、上报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准备必需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和转送重伤员;

(4)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水源管理,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

(五)安全保卫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 制定学校安全保卫措施及方案;

(2)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

(3)维护学校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4)迅速检查了解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储场所受损情况,清除次生灾害隐患。

(六)宣传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宣传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师生防震避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应急应变能力;

(2)适时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模范人物;

(3)及时向师生宣传党和政府的应急、救灾决策。

三、平时应急准备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定期修定学校预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并适时演练;

4、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路线,疏散场地;

5、做好抢险救灾工具、器材、设备的准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四、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县政府关于我县境内地震后,全校进入临震应急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教师应迅速到抗震救灾办公室集结,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召开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应急措施。

2、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学校抗震救灾措施。

3、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

4、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灾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5、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6、排查学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五、震后应急对策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全校师生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组织全校师生,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六、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预案由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7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履行中国地震局在国家地震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协调、有序、高效应对突发地震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中国地震局应对突发地震事件(含火山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地震事件

1.4.1  大陆地震灾害事件

依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根据灾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共分四级。凡符合下列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判定条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为该级地震灾害事件:

1.4.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1)造成了300人(含)以上人员死亡的地震。

(2)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含)以上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含)以上的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1.4.1.2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1)造成了5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

(2)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下且较严重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5级(含)以上、7.0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1.4.1.3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1)造成了20人(含)以上、5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

(2)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含)以上、6.5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1.4.1.4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1)造成了2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

(2)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含)以上、6.0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1.4.2  大陆其它地震事件

我国大陆发生的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及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地震戒备。

1.4.3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震事件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对于香港或澳门有较大影响的地震和台湾地区及台湾海峡发生的地震。

1.4.4  国外震灾事件

毗邻国家发生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的地震和国外发生且造成特别重大灾害的地震。

1.4.5  火山灾害事件

境内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

1.5  工作原则

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地震机构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并加强地震灾害现场科学考察和研究工作。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包括有感地震、地震谣传、特殊时期地震戒备以及火山灾害等地震事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或以下级别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按照中国地震局的部署,局机关有关司室、直属单位和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视震情和灾情等情况,中国地震局组织、调配全国地震系统力量开展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并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组成,指挥部或现场工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事件,视情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视情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2.1.1  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1)统一领导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

(2)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

(3)建议启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4)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工作。

(5)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紧急救援队伍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2.1.2  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

(1)统一指挥和协调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2)向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

(3)向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

(4)指挥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台站,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现场应急工作,协助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邻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协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2.1.3  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1)向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并适时汇报地震现场工作组工作。

(2)指导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台站,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现场应急工作,协助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协调邻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协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2.2  工作机构及职责

2.2.1  局机关司室

(1)震灾应急救援司:提出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建议;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应急各项工作;组织并审核提出灾情、社情、经济、人文和救灾等基本情况以及震害快速评估结果和辅助决策意见;汇总提出派遣各级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调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议方案,会同有关司室具体组织派遣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并协调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现场灾害损失评估、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和科学考察工作;就国际救援需求会同国际合作司提出建议;牵头对境内国际国内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总结地震应急工作。

(2)局办公室:值守地震应急;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派遣救援队、我国政府进行援助、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向灾区发慰问电等建议;汇总、分办地震应急各类信息;向国务院报送震情、灾情、社情和救灾等信息;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地震应急情况;管理地震事件应急工作的新闻报道。

(3)监测预报司: 审核提供震情和地震序列等信息;提出派遣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中监测预报人员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组织管理地震现场监测、震情会商、震后趋势判断和预报工作;协调灾区及其邻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4)震害防御司: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震观测;参与灾区地震现场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和科学考察工作;协助灾区政府部门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预防,协同指导灾区重建工作。

(5)国际合作司:与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协调接受国际搜索与救援队伍来华救援事宜,并负责境内有关涉外事务的落实,涉台问题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

(6)发展与财务司:负责地震应急救援经费的调整和追加申请落实工作。

(7)其他司室:按照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参与地震应急工作。

2.2.2  局直属单位

(1)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并按照《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现场应急工作;提供灾情、社情、抗震救灾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等信息保障;为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提供信息通讯技术、装备、交通及其他物资等保障工作;参与地震现场灾害损失评估和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提供地震现场应急救援辅助决策建议。

(2)中国地震台网中心:速报地震参数;及时发送地震信息短信;提供灾区社会、经济和人文等基本情况以及辅助决策意见;提出震后趋势判断的初步意见;保障信息网络的畅通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正常运作;派出本单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队员参加现场应急工作。

(3)中国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为中国地震局首脑机关应急区提供通讯、交通、安全、电力、食宿等后勤保障服务。

(4)其他直属单位:按照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参加地震应急工作。

2.2.3  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1)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领导下,按照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应急工作,向灾区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社情和震后趋势判断等信息。

(2)派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按照《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3)协调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4)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提供保障。

(5)其他省级地震工作机构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地震现场工作组的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参加灾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6)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  大陆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3.1  临震应急响应

当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对于预报区可能造成地震灾害、或者涉及预报区周边重要地区的临震应急时,地震部门应急响应如下:

3.1.1  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根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视情建议召开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应急准备工作。

(2)组织、协调预报区的震情跟踪和应急准备,必要时向预报区派出震情跟踪专家小组,加强震情跟踪。

(3)直属单位地震监测力量和应急人员根据中国地震局的调配,进入预报区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并协助预报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对预报区重大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和易发次生灾害源等进行应急危险评估。

3.1.2  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1)预报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开展强化震情跟踪、加密观测、会商,对预报区的各种基础设施、重大生命线工程和易发次生灾害源等进行危险评估和震害预测工作。

(2)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提出备震和应急工作建议,视情协调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做好紧急救援准备。

(3)强化对预报区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

(4)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在本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下,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3.2  震后应急响应

3.2.1  应急期开始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及所属有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级别,中国地震局进行应急响应,启动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的同时,中国地震局宣布本部门震后应急期开始。

3.2.2  I级响应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实施I级响应,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3.2.2.1  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根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提请启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并向灾区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3)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及时报送和续报震情和灾情等信息。

(4)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并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

(5)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国际救援队伍是否来华开展救援工作的初步意见。

(6)视情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调用飞机进行航空遥感、航空摄影,快速获取灾情信息。

(7)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抗震救灾工作建议。

(8)协助灾区省(区、市)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和社会稳定工作。

3.2.2.2  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须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速报地震参数。

(2)及时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和续报震情、灾情、社情和震后趋势判断等信息。

(3)向省(区、市)人民政府提请启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并履行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提供保障。

(4)派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协调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灾害救援队伍和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5)视灾区地震应急需求,其他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帮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6)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服从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省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2.3  Ⅱ级响应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实施Ⅱ级响应,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3.2.3.1  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根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并向灾区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3)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及时报送和续报震情和灾情等信息。

(4)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并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

(5)向国务院提出国际救援队伍是否来华开展救援工作的初步意见。

(6)视情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调用飞机进行航空遥感、航空摄影快速获取灾情信息。

(7)向国务院提出抗震救灾工作建议。

(8)协助灾区省(区、市)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和社会稳定工作。

3.2.3.2  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须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速报地震参数。

(2)及时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和续报震情、灾情、社情和震后趋势判断等信息。

(3)向省(区、市)人民政府提请启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并履行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提供保障。

(4)派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协调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灾害救援队伍和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5)视灾区地震应急需求,其他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帮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6)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服从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省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2.4  Ⅲ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实施Ⅲ级响应,视情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3.2.4.1  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根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向灾区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3)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

(4)视情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

(5)指导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协助灾区省(区、市)人民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3.2.4.2  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须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速报地震参数,并及时报告和续报震情、灾情和震后趋势判断等信息。

(2)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视情向省(区、市)人民政府提请启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提供保障。

(3)派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协调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4)视灾区地震应急需求,其他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帮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5)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服从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和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省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2.5  Ⅳ级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实施Ⅳ级响应,视情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3.2.5.1  中国地震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

局机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根据职责落实以下工作: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向灾区派遣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开展现场应急工作。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

(3)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

(4)指导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2.5.2  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

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须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和续报震情、灾情和震后趋势判断等信息。

(2)视情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指挥部,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提供保障。

(3)派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本部门地震应急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的领导下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的协调、指导下,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视情协调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实施紧急救援。

(4)视灾区地震应急需求,其他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在中国地震局的组织、调配下,帮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5)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服从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2.6  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条件

视震情、灾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人口疏密情况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中国地震局可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3.2.7  应急期结束

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基本完成、震情形势基本趋于稳定、灾情基本得到控制、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灾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工作基本结束,中国地震局宣布本部门震后应急期结束。

3.2.8  区域联动应急响应

当大陆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区、市)级行政区划交界处,或发生在某省(区、市)级行政区划边缘,但地震造成的影响或地震灾害损失波及或影响到相邻省(区、市)时,由震中所在地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牵头实施区域联动应急,视情可由灾害损失较重的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牵头实施区域联动应急,其它受地震灾害波及或影响的相邻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参加区域联动应急,共同处置跨省(区、市)间的地震灾害事件。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协助牵头实施区域联动应急工作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进行指挥、协调。具体联动应急工作按照中国地震局组织制定的区域联动应急工作方案执行。

4  大陆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响应

4.1  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当大中城市、人口较密集的城市群、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但没有造成灾害,震中所在地和周边相关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按有关速报规定,确定地震参数,进行震情会商和震后趋势判断,上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同时向省(区、市)人民政府提出应对和处置建议,并组织实施。中国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社情,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中国地震局协调、指导相关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视情派出专家组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4.2  地震谣传应急处置

出现地震谣传并造成社会影响时,事发地省级地震工作机构迅速调查、分析,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地震谣传;中国地震局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并视情派出专家组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4.3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有关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应加强震情值班、地震监测、异常上报与核实、信息报送与震情会商等工作,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局进行应急戒备,加强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国务院。

5  香港澳门和台湾发生地震应急响应

5.1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地震应急响应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地震,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对于香港或澳门有较大影响地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周边大陆相关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和中国地震局驻深圳办事处负责收集灾情,了解对港澳地区及其周边大陆相关省的受灾影响,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并根据事件影响程度采取职能范围内相应应急措施;中国地震局加强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周边大陆相关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和中国地震局驻深圳办事处地震应急工作的指导,并将震情、灾情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务院港澳办。必要时中国地震局调配全国地震系统力量协助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5.2  台湾地区发生地震应急响应

台湾地区及台湾海峡发生地震时,事发地邻近省份省级地震工作机构负责收集灾情,并了解对事发地邻近省份的受灾影响,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加强对事发地邻近省份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的指导,并将震情、灾情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务院台办,并就大陆和国际对台开展救助工作提出建议。 

6  国外震灾应急响应

6.1  毗邻震灾应急响应

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时,相关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局视情部署和组织有关应急工作。

6.2  国外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国外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震情、灾情并向国务院报告;向国务院提出派遣中国国际救援队实施国际救援建议,并组织实施。

7  火山灾害应急响应

当火境内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派出地震与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会同当地省级地震工作机构,进行火山喷发实时监测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监测,必要时向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提出人口撤离或迁移建议;中国地震局收集各种情况,适时向国务院报告。

8  附则

8.1  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地震工作机构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8.2  预案管理

8.2.1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中国地震局制订并组织实施。

8.2.2  预案演练

震灾应急救援司根据地震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演练计划,适时组织不同形式和规模的演练。

8.2.3  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务院备案。各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和有关直属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报中国地震局备案。

8.2.4  预案修订

中国地震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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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8


地震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在面对地震时,门诊医疗机构需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在地震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救治伤员,减少人员伤亡。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份全面且生动的门诊地震应急预案,内容超过1000字。


一、背景介绍


地震是一种瞬间发生的灾害,常常造成严重的破坏和伤亡。门诊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救援的第一线,必须具备应对地震应急的能力和准备。因此,制定一份全面的门诊地震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二、预案编制组织


门诊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由医院卫生安全委员会负责,由经验丰富的医疗救护人员、护士、工程师和行政人员组成的编制组参与制定。预案的编制需要包括医疗救治、疏散转移、医疗设备、通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


1. 地震预警和应急响应


门诊应急预案中应设立地震预警系统,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一旦接收到地震预警,医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的区域,并与相关部门保持通信联系。


2. 伤员救治


发生地震后,抢救伤员是门诊医疗机构的首要任务。包括编制伤员救治流程、设立伤员暂时收治区域、准备医疗救护设备等。预案中还应包含应对不同程度伤员的救治措施,特别是重伤员和严重生命威胁伤员的处理办法。


3. 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备


地震发生后,可能导致医疗设备和药品的损坏或短缺。为此,门诊应急预案要求医院对医疗设备和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备用设备和药品储备。同时,预案中要明确如何使用和调配备用设备和药品。


4. 疏散转移和安全撤离


地震发生时,门诊医疗机构可能出现建筑物破坏,危及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门诊地震应急预案要制定疏散转移和安全撤离的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和指挥。在安全撤离过程中,要确保伤员的安全转移,并保持与其他医疗机构的联系,进行患者转诊。


5. 通信保障


地震发生后,可能导致通信系统的瘫痪。为确保与外界的沟通,门诊应急预案要求医院配置备用通信设备,包括无线电台、卫星电话等。预案中还要指定通信人员,并制定通信流程和联系方式。


6. 人员培训和演练


门诊医疗机构的应急预案必须经过人员培训和定期演练,以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在发生地震时能够熟练运用预案中的措施。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地震应急知识、伤员救护技能、设备操作等。定期演练可以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预案的评估和更新


门诊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需要不断评估和更新的。在每次演练之后,要对预案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同时,还要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与应急预案相关的问题。


门诊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门诊医疗机构保障地震应急救援能力的关键举措。通过详细而全面的预案,门诊医疗机构可以迅速做出反应,有效救治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同时,定期的培训和演练可以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预案的评估和更新是确保应急预案有效的重要环节,要保持与时俱进。只有具备全面和科学的门诊地震应急预案,才能在地震灾害中保障医疗机构的救援能力和安全。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9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就餐时间: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10

1、当出现人员被困,要注意保存体力等待救援。保存体力的方法有很多,不动不叫虽然不消耗体力,也不利于体能延续。被困者长期受困在狭小的面积内,腿脚不能自如舒展,如果长时间不活动,血液流通不畅,身体会麻木失去知觉。这时,被困者应当适当活动身体,按摩或有频率、有节奏的活动都有利于身体机能维持。竭力讲话、大声呼喊会损耗体力,被困者求救时,应当利用种种途径发出声响,如敲石块、吹哨子、拍手掌等。压在废墟下的被困者,最好相互聊天避免睡着。因为废墟下空气混浊、稀少,很容易一觉不醒。

2、地震后的火灾更可怕。因此,避难之际首先要关掉液化气开关,消除火源。只要有可能的话,要设法关掉煤气总开关。

地震的应急预案 篇11

导语:(一)地震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校(园)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地震灾害的应急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等处置工作。组长:蒋庆节(校长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王春平(副校长直接责任人)朴昌东(副校长)张桂生(安全主任总务主任)刘先华(工会主席)成员:徐承斌(教导主任)何旺东(教导处副主任)石义琦(教科室主

 1、式样目标

    为包管——校地动应急工作有效的进行,最大限度地裁减地动灾祸带来的吃亏和裁减经济吃亏及社会感化,订定本预案。

    2、式样根据

    根据《毁坏性地动应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动应急预案》、《石嘴山市地动应急预案》,联合我校实际环境,特订定本应急预案。

    3、适用范畴

本校处理地动灾祸变乱的应急活动。

    4、工作原则

    地动灾祸变乱产生后,黉舍各应急组立即自动根据本预案采纳应急办法。全校教职工要牢靠建立以工钱本“一切为了门生”的思维,在呈现大家突发性变乱的危机时候,黉舍带领和教授,特别是共产党员、中青大哥师和门生干部要发扬吃苦刻苦,勇于奉献精神,以尽力保卫门生的安定为主旨。在平常的平常工作中,黉舍要对教诲教人员工和门生进行安定知识的教诲,各部分要高度珍视安定和大略产生的灾祸变乱,清除存在的各种安定隐患。在地动灾祸产生时,带领小构成员要立即集结到组长处,服从带领小组的联合变动和批示。本应急预案由黉舍灾祸带领小组订定,并分发到每个成员,按期构造复习。预案的履行履行责任究查轨制,在地动产生后,因为彼此推诿、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该有的人生或财产吃亏的,要究查责任人的责任。

    5、应急机构及职责

    建立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带领小组,在校党委的带领下,当真该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带领小组组长由校长担当(组长呈现缺位,按以下副组长次序补位),副组长由党组布告、副校长担当。校办公室主任、团委布告或副布告、教务处主任、后勤或总务处主任、校医务长处、各年级组组长为带领小构成员。带领小构成员按其地点部分的本能机能、职责各负其责。

    带领小组平常工作由校办公室负担。

    带领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分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定保卫组。

    (一)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带领小组职责:

    1、周全当真——校地动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分散知识和安定知识的宣扬教诲、进步——校应急意识和抵当地动灾祸的本领;

    2、订定黉舍毁坏性应急预案,并构造练习练习;

    3、临震预报公告后,当真对门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扬和校应急预案的履行;

    4、地动产生后,周全当真黉舍地动应急工作,批示各专业工作组按预案肯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

    5、当真向上级报告请教灾情,必要时篡夺外援。

   (二)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带领小组应急职责分工

    组长:(校长)  周全当真应急批示工作,签发有关灾情、应急工作环境的上报或下达的文件,和谐带领小组各成员展开抢险救灾,上级部分及有关部分报告请教工作。

    常务副组长:(布告)

    当真构造校办公室筹办向上级教诲主管部分的工作报告请教、应急工作总结;构造召开校抗震救灾批示部或带领小组工作集会;当真带领校办公室、团委、后勤或总务处展开校抗震救灾小组办公室、安定保卫组及欢迎和后勤保险包括告急用车、物质、配置的和谐等工作。

    副组长:   (副校长)

     当真校抗震救带领小组应急分散组、抢险救灾组、和谐及构造展开应急分散、抢险搜救、救护等自救互救工作。

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带领小组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组长:(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校办主任

    成员:校团委布告或副布告、后勤处或总务处主任

    职责:

    (1)负担草拟草拟黉舍展开地动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职责;

    (2)负担带领小组,在地动产生后发起详细的应急工作方案;

    (3)和谐各专业组之间的应救助济工作;

    (4)订定和按期修定校地动应急预案、应救助济工作程序;

    (5)当真宣扬报导,草拟简报,负担带领小组的平常事件

    (6)构造展开黉舍防震知识的宣扬、培训,构造应急模仿练习练习。     

    (7)进行应急资金的调理及所需物质、设备、配置、东西的供给;当真欢迎及其他后勤保险工作;

    (8)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抢险救灾组构成及职责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德育处主任

    成员:以下人员如当班代课教师、各班班主任、年级组长在第临时候构造学陌生散和门生伤亡统计、上报、安慰门生,另有校抗震救灾批示部带领小构成员到黉舍法则的集结分散地外,其他人员扫数为抢险救灾构成员,包括:黉舍人事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代课教师、图书室办理员、阅览室办理员、黉舍保管员、后勤或总务处工作人员等。

    职责:

    (1)当真构造抢险救灾步队进行自救互救,救助被埋压人员;

    (2)救助紧张财产、档案等;

    (3)展开或互助有关部分尽快规复被毁坏的供水、供电等办法;

    (4)当真轻伤员救治、关联救助中间救助重伤员;

    (5)当真大略产生的火警防备和扑救。

    (四)应急分散组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教导处主任、后勤或总务处主任

    成员:扫数上课教师、班主任和各年级组组长

职责: 

    (1)毁坏性地动或强有感地动产生时,详细当真师生就近避震,并构造有序、急剧分散;

    (2)订定黉舍地动应急分散平面图和各年级分散门路图,包括建立告急避难场归并配置标记等。利用黉舍操场、绿地和空空地带,以便利分散为原则,本地动产生时,在教诲的师生,谁上课谁当真构造门生当场避震并在震后有序分散。 

    (3)构造展开师生避震、分散、大略救护练习练习。 

    (4)妥帖安排受伤师、生的安排工作,做好灾情查看、统计、上报(批示部)工作。

    (5)分散安排应急期的糊口生涯必须食物(吃、穿、住、用)等工作。

    (五)安定保卫组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或总务处主任或保卫科长

    成员:门卫工作员、黉舍安定员

职责:

    (1) 毁坏性地动或强有感地动产生后,当真重点部分(部位)的安定保卫保卫工作,禁止哄抢和工钱毁坏 。

    (2) 当真保护治安,帮忙展开伤员救世主治和火警等等扑救工作。

    6、震前应急筹办

    震前应急筹办工作是在本预案公告后,当临震预报公告后的告急环境下结束的。

    1、应急工作带领小组办公地点及通信方法:平常毁坏性地动MS5.0摆布,批示部设在——;紧张毁坏性地动MS6.0以上,批示部设在——;巩固关联德律风(校办公室):    

    2、由批示部办公室(校办公室)要按期修定黉舍预案,并构造批示部成员进修和熟悉预案,并当令构造练习练习;周到筹划和富裕筹办抗震救灾配置、东西、设备、东西等,并落实数量明了到人;校团委凡是构造黉舍广播、宣扬栏展开防震科普知识宣扬。

    3、分散组要订定人员分散方案,各分散门路,分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校办公室备案;

    4、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了职责,特别对水、电办法及火险等变乱要凡是展开练习;当真抢险东西、东西、配置的落实;构造抢险救灾构成员按期进行练习练习。

    5、订定治安办理办法,加强对重点部分、办法、线路的监控及巡查;

    6、呈现地动讹传,校办公室、团委构造要及时平息地动讹传或误传,展开防震科普知识培训,进步师生识别地动讹传的本领,巩固民气,包管黉舍巩固。

    7、临震应急反响

    黉舍接到上级有关部分公告的毁坏性地动临震预报后,校带领主持召开应急集会,颁布发表校区进入临震预报期,安排防震工作,有关部分和人员应敏捷进入临震应急状况,按本预案和各部分的毁坏性地动应急预案,做好地动应急的各项筹办工作包括:进修和熟悉地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广泛展开防震科普知识的培训、避震及分散练习练习,落实保险抢险救灾配置、物质,查抄并清除水、火、电、暖办法和危机构筑物安定隐患。

    (一)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带领小组的应急反响

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带领小组,在校党委的带领下: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带领小组工作集会,传达震情,安排告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向上级抗震救灾带领机构报告防震减灾办法。

    3、向黉舍抗震救灾带领小组各组长颁布发表有关抗震救灾方面的法则。

    4、把握地动动态并随时向上级抗震救灾带领机会商校抗震救灾带领小组各组长传达。

    5、根据上级批示机构公告的地动动态颁布发表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候,根据震情成长趋势决议师生避震分散时候及范畴。

    6、查抄黉舍各部分、各应救助济专业小组的应急办法和防震减灾筹办工作的落实环境。

    7、强化地动知识的宣扬教诲,防备地动信息误传和讹传,巩固社会秩序。

    8、鞭策校重点部位和易产生次生灾祸的部位,采纳告急办法和特别保卫办法,查抄消防办法。

    9、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带领小组办公室向市抗震救灾批示部报告把握的各种灾情信息(校办公室为灾情速报小组)。重大地震灾祸和特别重大地震灾祸环境可越级报告。

    8、震后抢险救灾

产生毁坏性地动后,带领小组立刻转为抗震救灾批示部构造履行黉舍毁坏性地动应急预案。在批示部的联合带领下进行,展开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批示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亭践诺各自职责。

    2、批示各部分按职责尽力展开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及时构造救济步队的任务,敏捷展开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合,妥帖安排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环境,接纳上级的有关部分的教导;

    6、必要时哀告救助。

    9、安定防护及救济举动

    应急分散组:详细订定师陌生散的方法、程序、举动的构造批示方案;法则分散的范畴、门路、避难场合和告急环境下保卫师生安定的必要防护办法。

    抢险救灾小组:和谐构造展开前期校区内搜救工作;进行自救互救,救助被埋压人员;呈现庞大灾情,哀告上级地动灾祸紧救助济队展开校区搜救救济举动;对震后毁坏的供排水、电、校内路、根本办法进行抢排险,尽快规复黉舍根本办法效用;帮忙公安、消防步队毁熄灭警和保卫校内重点文档资料、紧张办法,哀告应急工作带领小组敏捷请教集合步队和构造师生员工救助被埋人员并帮忙有关部分进行抢险。

    医疗救护小组:帮忙市卫生医疗救护部离展开校区疾病防备把握和水源监督、食物卫生监测工作。救助被压埋人员,和谐医药办理部分敏捷供给所需药品、医疗东西。

    安定保卫小组:保持治安。加强治安办理和安定保卫工作保卫科尽快构造人力,加强治安办理和安定保卫工作,防备和进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校园秩序,包管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黉舍大家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行室的警戒。

    10、嘉奖和惩罚:

    (一)嘉奖

为地动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有效的展开,并最大限度地裁减地动灾祸酿成的吃亏,在毁坏性地动应急活动中有以下古迹之一的,由黉舍或上级主管部分及其防震减灾主管部分赐与表扬或嘉奖:

    1、保卫国度、集体和百姓财产和救助人员有功的;

    2、及时清除险情,防备灾祸扩大成绩明显的;

    3、有别的特别贡献的。

    (二)惩罚

在地动应急和抢险救灾的工作中,有以下行动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别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赐与行政处罚;属于违背治安办理行动的,遵照治安办理条例的法则赐与惩罚;构成犯罪的,究查刑事责任。

1、不平服从令,拒不负担地动应急任务的;

2、腐败、调用、盗窃地动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质的;

3、不敷时把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

4、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度、集体和百姓财产的;

5、障碍抗震救灾人员履行公事或进行毁坏活动的;

6、不根据法则和实际环境报告灾情的;

7、披发谎言,侵扰社会秩序,感化毁坏性地动应急工作;

    8、有对毁坏性地动应急工作造成风险的其他行动。

    11、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告之日起见效。

    (二)本预案由黉舍应急工作带领小组订定,并当真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