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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系列

发表时间: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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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1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本市(县、区)办公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_____省(自治区、市)_____市_____县(区)_____乡(镇)_____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日前支付¥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第八条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甲方(用人单位)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劳动者)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签订本合同须知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是: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方应当为乙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甲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乙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四、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3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

第一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 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最后一个条件,有争议。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这种情形下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

第三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规定和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对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行业或工种的职工必须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甲方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应在保证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三、乙方从事工种(岗位):□管理;□市场营销;□咨询服务;□其他(请注明)。

四、工资待遇:工资必须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每月的5日发放上月工资。

五、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时制度的规定,不得任意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当以积极的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六、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

2、职工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

3、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制度中明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4、企业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5

编 号:

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

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零思考方案网 wwW.03Kkk.cOm]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劳动用工合同

甲方:四川恒丰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劳动用工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劳动用工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担任甲方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每月 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每月不得低于 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达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订立本劳动用工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劳动用工合同应随之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订立本劳动用工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用工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劳动用工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劳动用工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的,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劳动用工合同即为终止。

双方当事人在本劳动用工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用工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用工合同自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用工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或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或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劳动用工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通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二

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元或按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三

编号: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

注册地址:____

经营地址:____

第二条乙方:____性别: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证件号码: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8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单位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如果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2、对于单位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更多限制,迫使单位不轻易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对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有更好的保障。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想辞职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不需要单位批准,30天后就可以离职,这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全一样

3、对劳动者有利而无害。

【1】【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自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只要你们双方同意就可以签,不一定要工作满10年。可能是单位想留住人才。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员工有利,也就是用人单位丧失单方解除权,说白一点就是员工可以炒老板,老板不可炒员工。

【利与弊】

如果站在个人角度上:

优点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给本人一个定心丸,没有失业的忧虑,可以扎实干自己的事;

缺点是:没有压力,个人会越来越没有进取心。也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如果站在企业的角度上:

优点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是的企业有一个稳定的队伍,不用每年为招聘花费很多的精力和物力。

缺点是: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要减员的话,这些无固定期限的人员要按照最高标准补偿费用,给企业增大负担。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9

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未签订的则自应当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即最长可主张一年(部分地区在签订的时候,会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则最长为11个月)。超过一年未签订的,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倍工资赔偿的时效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最终导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在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三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由于用人单位工作疏漏,在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经实际履行。

对第一种情形,《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出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该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82条2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笔者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你20xx年1月1日开始,相当于没有签订合同,你应该及时提出劳动仲裁,现在超过了一年,很可能不被承认在劳动仲裁时限之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单位的原因,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是这个现在很难获得支持了,国家会偏向用工单位的。

你要明白,国家推出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单位欺负员工,故意损害劳动者利益。如果单位合同到期,并没有损害你的利益,就算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国家也会容许单位改错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立法目的一样,就是保证单位应该签订故意不签订、员工提出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如果单位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行为,国家一般会给单位一个改错的机会。

所以,如果单位对你还不错,你自己并没有受到欺负,要抱着感恩的心,善意提醒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那就要承担不利责任了。

比如你告知单位,你的合同已经两年没有签订,按照规定,希望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延续劳动关系,单位不同意,那就是损害了你的利益。

你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记得保留证据哦,尤其是这个提醒,最好快递,保留底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10

法官为你解惑: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不间断工作满十年,而不区分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和的期限,劳动者就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甲20xx年1月1日入职乙公司并连续不间断工作,那么到20xx年1月2日甲就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对于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无论劳动者之前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双十”条件(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就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形是指无法定除外情形时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此种情形相当普遍,条件也比较容易成就,也比较容易产生问题和纠纷。许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并没有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出书面要求和异议,这种情形则可能视为劳动者以实际行为同意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法》该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入职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践中,此时双方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不能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不仅得不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效保护,也可能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求得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