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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贷款业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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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1

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

2、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小企业)。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持有《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相关证件、证明;

2、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证照齐全;

4、有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实施计划;

5、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6、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7、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8、申请贷款的经济实体(小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属扶持对象,吸纳符合扶持条件人员就业在5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 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个体担保贷款,向本人户籍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提出申请,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推荐,县区担保机构审核担保,县区信用联社(经办银行)审核放贷。户籍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由经营地担保机构受理。

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向企业注册地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市或县区担保机构审核担保,市或县

区经办银行审核放贷。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额度:

个体经营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元,毕业5年以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逾期不展期。

申贷人诚信经营、信用记录良好、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可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市县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机构:

宝鸡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电话: 金台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宝鸡市大庆路金台市民中心大厅电话: 渭滨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宝鸡市经二路30号(滨区政务三楼)电话: 陈仓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陈仓区虢镇南环路中段电话:凤翔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凤翔县秦凤路十字电话:

眉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眉县平阳街西段电话:扶风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扶风新区市民中心一楼电话: 千阳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千阳县宝平路市民中心电话:陇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陇县北坡东路2号电话:岐山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岐山县朝阳路9号电话:凤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165号电话: 太白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太白县北大街电话:

麟游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麟游县普润街4号电话:

贷款业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2

关于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近年来,我县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单位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以创业为抓手,以政策激励为导向,统筹兼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用足用活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扶持范围,推动了创业促就业倍增效应的不断提升,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民创业和全县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小额担保贷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6共受理小额担保贷款208笔1568万元,扶持了624名人员自主创业。

二、建章立制,加强考核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党和政府创业促就业的一项惠民工程,我们坚持“两性一化” (即:可操作性,严密性、规范化)服务。一是建章立制,对小额担保贷款有关制度、细则、工作程序进行了修改,做到了有章可循。二是严格程序化。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初审、人社部门资格审查、小额办承诺担保、银行核贷”的工作程序,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在申请期间组织人员协同信用联社人员对贷款人员入户调查,借款人影像,现场填写调查表,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对小额贷款经营项目进行考察评估, 经严格认真的考察评估确定了208名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并根据所经营的项目确定的贷款额度,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8笔,发放金额1568万元。扩大了担保范围,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不良贷款

--1-- 发生确保了资金的安全,维护了广大创业人员和其它就业困难的根本利益.

三、重点帮扶,注重收效

我们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力求实现政策经济社会效应最大化,把工作重点放在向具有创业能力但缺乏启动资金的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创业上,一是帮助他们解决创业启动资金问题增强创业的积极性。二是扶持了一批创业典型。一批小额贷款户,经过资金扶持,滚动发展,得到了持续发展。

四、跟踪管理,热情服务

我们从强化服务工作入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充实完善个人贷款信用档案。针对每个人实际及时调整帮扶计划,改进帮扶措施,确保了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放得出、用得活、收得回,使全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

五、存在问题

一是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大多数是原县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由于他们劳动技能偏低,所办的实体多为规模小,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在带前仅凭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推荐和前期审查,还不能准确掌握所有贷款人的基本情况,考察评估和贷后监管工作难度很大,困难增多,因而加大了贷款发放和回收的风险度。

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各种手续比较繁琐,发放周期比较长;随着贷款发放任务的加大,担保基金配套不到位,直接影响今后资金的发放。

六、今后工作打算

--2-- 一是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确保全年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超额完成。

二是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监管和跟踪服务,及时督促贷款户对到期贷款及时归还,确保资金安全回收,到期贷款回收率达到100%。

三是做好对创业的宣传和报导,以便让更多的人参与创业。

四是加强同县信用联社县财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通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县财政部门及时拔付担保基金,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正常进行。 我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现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不断增加资金规模,完善担保中心功能,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全方位服务使更多的创业困难对象得到贷款支持,让更多的创业人员走上自主创业之路,促进全民创业,为县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3--

贷款业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3

擦亮眼睛 寻找正规的小贷公司

现在当你走在街头的时候,会看到这种这样的小额贷款公司,到处可以看到“快速贷款”的广告,对于那些急需用钱的人可是就像是救命稻草一般。目前不少市民也会在短信上收到“无抵押无担保,当天放款”相关的广告,都会误认为是小贷公司,导致很多并不规范的贷款机构迷惑了市民的眼球,也让小贷公司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极不好的印象。

我们经常能从电视上、网络上看到打着贷款的旗号来骗钱的事件,特别是小额贷款。即便是如此,但还是会有不少消费者不小心步入到骗子设置的陷阱中,最后将账都算在了小贷公司的头上。记者近日走访了多家小贷公司,对其进行了深入的了解。

某小贷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小额贷款虽然也是民间信贷的一种,但是跟传统意义被大家认为的高利贷是有根本上的区别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建立是获取政府支持的,是正规的行业,所有发放的贷款都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现在市面上有很多的非正规的信贷机构或是贷款中介会向消费者索要比较高的利息以及各种手续费,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对小贷公司的认识。

该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一般来讲像这种无理地收取高额的利率以及各种手续费的尽量都谨慎一点。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地对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阅读,在确认没有什么问题之后再进行签字;而且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不会收取任何的手续费用的,所以对方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收取费用的话就要考虑它的正规性;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最高是不能超过当前基准利率的4倍的,对方在提出贷款利率的时候不妨参考一下。

贷款业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4

ⅩⅩ城市战线小额贷款工作总结

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中青联发〔2008〕42号、团浙联〔2008〕45号、团浙〔2010〕40号文件精神,团市委迅速行动,主动联系各大金融机构研究制定实施细则,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迅速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就我市的城市战线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主要特点和做法总结如下: 一、主要特点

一是多平台。根据不同的创业青年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多分层次拓宽小额贷款的渠道和平台,发动更多单位、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为青年创业所用。如永嘉团县委推出的青年诚信创业贷款工程、大学生创业免费担保工程、金穗惠农青年卡、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创业启航基金等项目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满足了创业青年小额贷款的需求。

二是程序简。为了方便创业青年对小额贷款的需求,团市委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团委牵头制定有针对性的相关措施,力求使贷款手续简便,流程简化、资讯方便。

三是政策优。各级团委与本辖区金融机构联合出台优惠政策,青年诚信创业贷款根据信用等级和创业项目的不同,在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有30%和10%自由调度空间。各项小额贷款利率均远远低于同期、同种贷款的市场利率。部分县(市、区)给予登

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低保等困难家庭的创业青年可享受30%、50%和全额贴息的优惠。

四是服务优。团市委要求各县(市、区)级单位对创业青年资料建档案立卡,动态掌握青年创业进程和资金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分类指导,联合职能单位、青企协会员和创业青年进行对口跟踪联系,给予技术指导、政策支持等帮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发挥团组织优势,奠定工作基础。团市委书记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到各县(市、区)开展有针对性地调研,充分利用团组织面广、接触青年多的优势,及时掌握青年创业状况,了解青年创业的难点,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为青年创业提供了良好的起点,密切了青年与团组织的关系,增强了团组织的感召力,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团市委统一规划将将金融基础知识、金融政策法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纳入团干部培训计划,增强团干部的运用金融知识的能力,更好地为创业青年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扩大合作载体,拓宽融资渠道。团市委与全市各大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争取他们的支持,研究制定出面向全市的指导性方案,要求各下属团组织密切与本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联系,争取资源,出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小额贷款政策、办法,拓宽融资渠道。如鹿城区在青年诚信创

业贷款的基础上,重新对创业贷款青年年龄限制、期限、额度和利率优惠额度做了调整,给予了更多的优惠。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共发放各类小额贷款.99万元,其中城市战线青年获.98万元,人受益,创业青年行业覆盖、制造、服务等多个领域。

三是创新贷款办法,简化贷款程序。在贷款方式上,评定客户等级和信用额度,采取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采用最高额可循环贷款,循环使用最长期限为三年,而不再需要每次贷款都要签定合同,持卡用户可直接在银行网点或通过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办理小额贷款放款、还款等业务,方便快捷。在担保方式上,联保人员最低要求降至3人,扩大质压物的范围,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用交通运输工具、大中型农机具、荒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抵押和贵金属、存单、债卷、仓单等质押担保方式。

四是落实政府政策,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金融机构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积极性主要取决于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设。由于青年存在年轻经验不足,创业成功率低等因素,提高了贷款机构的放贷风险,制约了贷款机构给青年创业贷款的积极性,为了弥补这些先天不足,团组织主动出面就小额贷款贴息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衔接和沟通,并就贷款贴息达成了共识,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担保质压模式,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筹集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扶持基金和担保基金,以转移、分担和补偿风险,更有效地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放大工作效应。

五是宣传树立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团市联合信用社、科技局、日报等12家单位开展青年小额贷款创业创业新评比活动,活动先由县级单位组评,推荐优秀项目报送市级参评,通过评比竞赛活动,宣传创业意识和创业经验,提高青年创业的成功率。提高创业青年的诚信意识,形成以信用促进融资、以融资提升信用的良性循环,逐步提高青年创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如永喜县还在此平台上举办“永嘉县十大优秀诚信创业青年评选”,入选者给给予10万元以内的基准利率贷款,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打造通畅的融资渠道,优化发展环境。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的带动作用,引导其他的创业青年端正创业的态度、方式和方法。同时发挥团内宣传平台ⅩⅩ青年网、共青团杂志,社会媒体等传媒载体,宣传青年创业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青年创业的浓厚氛围。

贷款业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5

荆州市联社

八项措施加强农户小额贷款管理 针对农户小额贷款违规面大、风险不易监控的状况,荆州市联社组织专班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经过认真研究,推出八项强制性措施,加强农户小额贷款管理,遏制贷款违规行为,有效提高到期收回率。

一、严格遵循农户小额贷款准入条件。一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准入条件授信,即在信用社服务辖区内具有本地农业户口、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从事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并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无不良嗜好及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可靠经济来源和具备清偿贷款本息能力、在农信社开立个人结算帐户的农户,方能授信。否则,不得予以授信和发放信用贷款。二是对从事加工业、固定门店经商、农机具购置等资金需求的农户,必须采用担保方式发放贷款。除遵循上述准入条件外,其保证人必须具有固定住所、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有充足的代偿能力,保证人本人及其配偶同意为借款农户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的,方能发放农户小额担保贷款。三是对现有农户小额贷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准入条件的,要取消其授信资格,收回原颁发的《贷款证》和已发放的贷款;凡不符合农户小额担保贷款准入条件的,要补充落实合规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或收回其贷款。四是严肃准入纪律,严禁对不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准入条件的农户发放信用贷款,严禁降低农户小额贷款准入条件发放农户小额贷款,严禁以农户贷款名义对非农户发放贷款,严禁发放跨区域贷款,严禁发放外出人员贷款。

二、切实落实农户小额贷款双人调查制度。一是信用社(支行,以下同)受理农户借款申请后,必须派两名信贷人员参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进行入户实地调查。二是调查人员要认真核实农户提供的身份证明、详细了解农户家庭的基本情况、经济情况、信用情况、偿债能力、道德人品及邻里关系等,通过调查初步确定农户的信用等级、授信额度、贷款期限、贷款方式和贷款利率等,分别填制《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经济情况调查表》、《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信用农户评级授信表》、《荆州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审批表》,一并递交贷款审查岗。三是通过调查初步确认符合农户小额担保贷款准入条件的,还要对保证人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制《保证人经济情况调查表》,连同《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荆州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一并递交贷款审查岗。四是调查人员要尽职调查,对调查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五是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以下同)要对双人入户调查执行情况严格把关,严禁对未入户调查的农户授信和发放贷款。

三、切实执行农户小额贷款面谈面签规定。各信用社在农户小额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发放过程中,必须落实好面谈面签制度。一是调查时,调查人员必须与借款人及其配偶和家庭主要成员面对面交谈,核实农户家庭对借款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二是对农户提出的贷款申请,应由其夫妻双方与信用社调查人员面对面在借款申请书上签字。三是订立借款合同时,信用社信贷人员与借款农户在信用社信贷业务办公场所,面对面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四是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人与信用社信贷人员要面对面在借款人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的主要内容为:借款人承诺亲自到信用社柜面办贷、柜面还贷,并索取相关凭证,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五是贷款立据并经支付审查岗审查通过后,办理款项支取或划转时,

借款人与信用社临柜人员面对面在相关凭证上签字。信用社临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出口把关有关规定。

四、从严加强农户小额贷款内部责任管理。一是每笔农户小额贷款必须明确调查主责任人,即第一责任人,并按《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四包一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第一责任人实行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包赔偿、与绩效工资挂钩的责任管理。不准发放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贷款。每笔贷款发放前,必须由第一责任人与信用社签订“四包一挂”承诺书,不准发放未签订“四包一挂”承诺书的贷款。二是对每笔农户小额贷款在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同时,还必须落实贷款管理责任人。贷款管理责任人由信用社主任承担,并逐笔签订《荆州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管理责任承诺书》,负责督促贷款第一责任人尽职调查和按程序、权限发放贷款和跟踪管理贷款,确保贷款按期收回。凡没有认真履行管理责任,放任、纵容甚至指使信贷人员违规发放贷款并形成风不能按期偿还的,信用社主任要与第一责任人捆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是强化调查、审查、审批、会计出口各岗位的履职责任。凡上述岗位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甚至“乱作为”的,要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五、认真落实农户小额贷款集体审批制度。一是每个信用社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贷款审批小组,并报经县级行社审查同意后行文和备案。二是每笔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按操作流程先经调查、审查岗同意,然后提交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经贷款审批小组同意授信的信用贷款或同意发放的担保贷款,再由贷款审批小组组长审批签字。三是对超信用社审批权限的贷款,必须上报县级行社审批。四是强化审批纪律,严禁任何个人审批贷款。凡未经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的贷款,一律不准发放;凡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未通过的贷款,一律不

准发放;凡超信用社审批权限的贷款,在未报经县级行社审批同意之前,一律不准发放。

六、积极推行审批权限差别化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差别化管理办法》规定,依据辖内贷款业务机构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到期贷款收回率、不良贷款率和信贷制度执行情况,差别确定不同的贷款审批权限。对当年到期收回率不能按月达标、历年到期未收回贷款和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任务完成差或不良贷款不降反增的信用社,一律取消其农户小额贷款审批权限。一律取消信用分社(县级行社直管分社除外)贷款审批权限。对个人责任贷款数额大或近年来新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贷款的信贷人员,一律取消其贷款营销资格,直到个人责任贷款收回到一定范围或全额收回严重违规违纪贷款后,方能恢复其营销资格。

七、切实强化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农户小额贷款发放后,必须按《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规定,落实贷后管理责任,加强贷后跟踪管理。一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进行贷后回访,并将回访情况完整记载于信贷工作日志,定期向信用社主任汇报贷后回访情况。二是信用社主任每周要查看所有信贷员工作日志,了解和掌握农户小额贷款发放和收回情况;通过上门催收、电话沟通、书面函证等多种形式,按月对新增农户小额贷款真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并于次月初向县级行社信贷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抽查情况。三是要加大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测力度,县级行社信贷管理部门要配备农户小额贷款专管员,建立农户小额贷款监测台帐,按月对农户小额贷款发放情况、收回情况、风险状况等进行系统监测,次月5日前将监测分析报告报市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备案。除实施系统监测外,县级行社还要派人定期进行入户实地抽查。四是切实抓

紧清收当年新增到期贷款,特别是对已逾期的贷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限期清收到位。

八、加大农户小额贷款违规追责力度。严格遵守农户小额贷款管理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甚至违法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凡顶风闯禁令、越红线,发放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跨区域贷款、超权限贷款以及收贷收息不入帐等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严格按以下条款追责:一是对违规违纪甚至违法发放贷款的第一责任人视其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对新发放冒名贷款的,一律开除或辞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参与调查、审查、审批和会计出口监控岗位的责任人员,视其情况追究相应赔偿责任和纪律处分。二是除自查发现外,一年内新发生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跨区域贷款、超权限贷款、收贷收息不不入帐等严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贷款的信用社,给予信用社主任、分管副主任撤职处理。三是对于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一年内辖内农户小额贷款新发生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跨区域贷款、超权限贷款、收贷收息不不入帐等严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的县级行社,对信贷部门负责人免职处理,对理(董)事长、分管领导依规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四是对符合免责范围的农户小额贷款,有充分证据表明信贷工作人员按照信贷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的,在贷款出现风险时,要根据认定程序,免除信贷工作人员的合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