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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污染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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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1

为做好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江都区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在出现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负责、协同处置,快速响应、精准管控。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区建管局成立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管处、安全站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机制措施,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建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发布应急指令,协调推进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区管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小组,指导、督促本企业各建筑工地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中预警级别划分,大气污染预警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一)蓝色预警(Ⅳ级)

经预测,未来24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0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二)黄色预警(Ⅲ级)

经预测,未来24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300以上,或未来48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0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三)橙色预警(Ⅱ级)

经预测,市区空气质量综合(AQI)未来24小时达到400以上,或未来48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300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四)红色预警(I级)

经预测,市区空气质量综合(AQI)未来24小时达到450以上,或未来48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400以上。

五、应急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1、及时关注掌握空气质量信息。应急办公室、施工单位每日通过环保局网站、媒体、手机等途径主动了解空气质量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防范。

2、预警信息转达和预案启动。建管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本辖区各在建工程,各在建工程按预警级别迅速组织落实应急措施。

3、开展督促检查。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在建工程扬尘控制工作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预案措施。建管局做好对本辖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即时纠正。

4、建立动态在建项目清单。每月底前,建管局建立在建项目明细表(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是否存在土石方作业等),根据预警级别,分别提出应急响应措施。

(二)施工现场应急响应措施

对照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建筑工地应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标准化管理要求,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作业,加强工地洒水清扫、进出车辆冲洗除尘、挖掘土方覆盖等扬尘管理。

2、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不符合施工扬尘标准化管理要求及敏感区域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渣土运输,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3、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不符合施工扬尘标准化管理要求及敏感区域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所有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渣土运输,停止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工地清扫等易扬尘工序的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4、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除抢修、抢险外,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三)宣传报导

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的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加强社会舆论正面引导,防范化解舆论危机。

(四)预警的解除

市大气重污染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解除指令后,区建管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转发预警解除信息,各责任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实施方案(修编稿)》(扬建管〔20__〕60号)同时废止。

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2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预防溺水预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预防教育宣传、要求学生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游泳最容易遇到的意外有抽筋、陷入漩涡、被水草缠住等。万一发生了这些情况,应当采取下列自救方法:

1.遇到意外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应当一面呼唤他人相助,一面设法自救。

2.游泳发生抽筋时,如果离岸很近,应立即出水,到岸上进行按摩;如果离岸较远,可以采取仰游姿势,仰浮在水面上尽量对抽筋的肢体进行牵引、按摩,以求缓解;如果自行救治不见效,就应尽量利用未抽筋的肢体划水靠岸。

3.游泳遇到水草,应以仰泳的姿势从原路游回。万一被水草缠住,不要乱蹦乱蹬,应仰浮在水面上、一手划水,一手解开水草,然后仰泳从原路游回。

4.游泳时陷入漩涡,可以吸气后潜入水下,并用力向外游,待游出漩涡中心再浮出水面。

5.游泳时如果出现体力不支、过度疲劳的情况,应停止游动,仰浮在水面上恢复体力,待体力恢复后及时返回岸上。

6.在到达溪流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时要结伴以便互相照顾。

7.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

8.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溪流、河川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9.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以及酗酒后均不宜戏水。

10.不明溪流地形或水深处均不宜跳水。

11.潜水技术欠佳者,不可冒然潜入深水,以免生命危险。

12.从事任何水上活动时,均应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

13.不穿着牛仔裤或长裤下水。

14.如果看见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未熟练救生技术者,不要妄自赴救。

(二)水中自救与救生

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

自救方法:发生溺水事件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最少体力而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

水中求生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三)在游泳池游泳安全常识

1.池边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2.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3.池边严禁跳水,常因水浅,造成颈椎受伤而终生瘫痪。

4.戏水时,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5.水中活动时,已感有寒意时,或将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

6.若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有人溺水”呼救或打110请求支持,如果自己没有学过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7.若在水中发现自己体力不足,无法游回池边时,应立即举手求救,或大声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四)防溺水知识

1.不要私自在河边、湖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救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的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或湖上划船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7.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8.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三、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学校要印发《告家长书》,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四、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联合校、区教育管理中心、区公安。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要向上级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处置原则

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五、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3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掌握突发饮用水污染大事的力量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退突发饮用水污染突发大事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内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突发饮用水污染大事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饮用水污染卫生大事的防治学问,提高广阔师生员工的自我爱护意识,有效预防与掌握学校饮水污染突发大事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准时实行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大事不在校内内扩散。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三、发生饮用水污染大事的应急处理措施

1、马上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2、快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报疾病掌握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报告内容: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3、帮助卫生气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并通知家长。(Jzd365.Com 迷你句子网)

4、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5、协作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照实供应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实行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掌握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四、做好预防工作

1、切实加强饮用水的日常监测。常常对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觉问题,准时消退平安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爱护力量。

①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学问,引导同学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疾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扬橱窗、广播等宣扬途径,大力宣扬、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大事的相关学问,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大事的力量。

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4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z

三、具体应急措施

1、疏散。当事故突然发生后或接到上级的环境污染的警报后,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学生优先,伤员优先"的原则开展疏散、抢救工作,帮助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清点人数。撤离到安全区域后,班主任应立即清点人数。

3、及时抢救。保持镇静,沉着应付,面对事故,决不能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或组织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抢救工作,有受伤师生即报120送医院救治。

4、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环保、消防、教育等上级部门报告。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5、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

6、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5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有: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第二十六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6

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建筑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徐延波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二级机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工程管理科。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在建工程扬尘控制的机制措施,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2.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全面指挥协调全市在建工程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3.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指挥应急工作,协调全市在建工程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应服从组长安排,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协助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5.办公室职责:负责转达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安排市质安站、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对全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扬尘控制措施情况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汇总上报抽查动态信息和数据。

6.各施工企业为在建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制定本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二、工作原则

按照“防治为主、快速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市城区各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落实扬尘治理的各项要求,加强常态管理,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遇空气重污染天气,积极行动,迅速反应,强化联动,协同应对。

三、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

(一)IV级预警(蓝色):当预测本市未来72小时将出现持续三天以内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天气时;

(二)Ⅲ级预警(黄色):当预测本市未来72小时将出现持续三天及以上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天气时;

(三)Ⅱ级预警(橙色):当预测本市未来72小时将出现持续三天以上严重污染(AQI日均值大于300)天气时;

(四)Ⅰ级预警(红色):当预测本市未来24小时将出现持续一天及以上AQI日均值达到500的极严重污染天气时。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当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污染蓝色预警后,启动IV级应急响应。各施工工地应落实围挡措施,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全力降低施工扬尘。

(二)当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污染黄色预警后,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各施工工地应落实围挡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裸露场地至少2次/日);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室外作业时间;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苫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三)当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污染橙色预警后,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各施工工地应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严格落实围挡措施;做好现场扬尘管控措施,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裸露场地至少3次/日);物料堆放等场所采取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出入工地。

(四)当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污染红色预警后,启动I级应急响应。各施工工地应停止室内外施工作业,继续采取II级应急响应的应对措施;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出入工地。

五、应急响应

(一)及时掌握空气污染形势。及时通过市环保局网站、市气象局网站、官方微博等网络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等途径关注空气质量日报、预报。

(二)迅速响应。接到市应急领导小组大气重污染应急通知后,立即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传达到企业,按要求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加强检查。加大对施工现场扬尘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措施。

(三)加强联络。各部门应加强联动,确保及时妥善处理事故现场扬尘污染突发事件,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六、预警解除

当预警发布部门解除预警信息后,办公室将在第一时间向各责任单位转发预警解除信息。各责任单位在接到预警解除信息后,应立即向负责的各在建工程传达预警解除信息。蓝色预警的解除不再单独通知,随空气质量好转时各单位自动解除转入常态。

七、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企业针对本应急预案或企业操作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二)监督检查。市质安站、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负责日常检查,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期间,领导小组派出督查检查组对各施工现场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各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