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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劳务合同十一篇

发表时间:2024-07-27

现今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合同的地位在我们的社会不可小觑。签订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你知道有哪些值得参考的合同范本模板?希望我的分享能够让您增长知识与智慧。

矿山劳务合同 篇1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约定的其它事宜: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当履行合同规定;正常情况下,须及时提供炸材(注:政府行为或管理部门的因素造成的情形除外);如因甲方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之前的遗留问题(注:含矿带上需要搬迁住户处理及费用承担?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协调地方各级行政部门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且造成乙方实际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因此耽误乙方生产时间的(注:以连续耽误时间在半个月以上的为准,不累计,且须以双方共同书面记载内容为准),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向后补足并延续。

2、乙方有权自主规划、生产和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前述矿山开采经营权转让或变相转包给其他第三人;不得破坏性掠夺开采。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水土流失,防止引发山火,不滋事,不扰民;必须依法严格运输、管理和使用炸材;如所需的炸材被损、被盗、流失、借用及违规管理和使用造成不良法律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4、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对外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相反地,如甲方不需对外继续发包的,甲方有权及时收回前述矿山经营权;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撤走矿山所有机械设备和其所开采的矿石,不得影响甲方继续经营;否则,如乙方怠于撤除和清理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理,且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或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主合同效力同等。

六、合同变更及争议处理办法: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条款;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由过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因合同条款发生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自愿选择由守约方所在地的司法部门调解或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毁约(违约)、单方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否则,由过错责任方支付给守约方本合同总价款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过错责任方无条件地赔偿给守约方四倍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成立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完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2、工程地点: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友滩村矿区内,燕垅林歹矿区。

4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每年完成 350—400 万吨矿工程量。

本露天铝土矿开采工程实行劳务承包制,包工包料、自负盈亏。

2、竣工日间: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基本开采完为竣工日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政策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以上单价为露天开采,乙方负责将矿石转运至一公里以内的矿坪堆放。

2、土方单价10元/立方米,石方单价20元/立方米(一公里以内的运距,本单价为自然方单价)。

矿石以甲、乙双方监督过磅的单据为准,双方签字的过磅单据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2、土石方计量方法:土石方计量方法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员共同计量的单据双方签字的凭证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85%的劳务工程款,下月补足上月15%,以此类推。

甲方每月25和中铝公司结算后6日内为支付劳务工程款时间。

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绳等)、油料由甲方提供,但费用由乙方承担。月底结算时扣出,单价按市场价计算。

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生活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协助联系解决,但所购电、水设施及使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开挖的土方、石方及矿石,由乙方负责在作业点一公里范围内堆积和处理,其转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环保等方面的干涉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将矿石装上甲方的车辆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1、有权对乙方在作业中的安全、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2、处理和协调好周边村组及村民关系,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如因征地、补偿、林赔、爆破等原因造成的纠纷和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效、合法手续。

4、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如因甲方未取得合法手续而导致有关单位干涉或发生其它纠纷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和对当地农民的赔偿由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运出乙方所开采的矿石,以便乙方采的矿石能及时堆入坪堆积,甲方提供足够场地堆放乙方每月的进度数量。甲方发运矿时,由双方派人员计车、计量并签字。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超出3日的,则每停工1日,甲方向乙方补偿的标准如下:挖机:每台每天1500元;装载机:每辆每天900元;空压机:每台每天200元;运输车辆:每辆每天400元;施工及管理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双方登记的机械数量及人员数量为补偿依据)。

7、如果甲方延期超出10个工作日还不能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乙方有权交所开采的矿石变卖处理,抵劳务工程款,甲方应无条件同意及提供外运的相关手续,乙方变 卖矿石时须甲方的管理人员在场签字,并按变矿石70%结算。

8、乙方和甲方履行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解除乙方施工队,如甲方更换施工队,甲方赔偿乙方500万。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及调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按照发放民工工次。

2、如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计量、资料等工作。

4、该工程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安全法执行。

5、对进入场的机械设备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和保险,并将登记和保险的手续复印一份送甲方备案。

6、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施工区域周边红钱以外的青苗、树木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如因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工程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必须将高品位和低品位的矿石分开堆放。

1、乙方应向乙方缴纳保证金计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整)。

2、为了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乙方向乙方交纳的肆拾万元保证金,甲方用该矿山所有的矿石向乙方提供担保。

3、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每月结算劳务工程款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每吨矿石返还乙方3元钱的保证金,直至返还完肆拾万元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

2、如果在208月10日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正常施工,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银行货款利息的3倍补偿给乙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同时制定月施工计划交甲方备案。

2、乙方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及工程车辆,应列清单报甲方备巡查,乙方在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也应造册送甲方备案。

3、甲方为方便工程施工需调用乙方机械设备时,应取得乙方同意,有偿使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劳务工程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为劳务承包合同,国家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从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之日算起。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南宁市吴圩镇祥宁村 屯位于 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2 0 亩,其地理坐标为: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3333.4平方米,折合约 2 0 亩。(详见宗地图)。

矿性质为黑碳土,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 月 日至 月 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矿山劳务合同 篇3

9. 甲方指挥不但造成的施工安全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成立现场管理机制,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搭建好办公场所和临时工棚,所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组织好队伍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服从甲方代表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度;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操作规格》施工作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3. 认真做好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作业进度计划、机械设备安排,自行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人员、机械设备窝工、停工损失。

4. 工地用的油料由甲方提供,每个月工程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里扣除。

5. 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6. 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实行责任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

7.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调用乙方机械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支持和配合,产生的费用按实结算给乙方,在支付进度款时甲方一并向乙方支付所租用的机械设备及人工费。

8. 乙方施工过程中由以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乙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除正常执行相应条款外,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

2. 在合同生效且得到甲方合法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开工,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3. 如因甲方原因在本合同生效后不能按时提供土地赔偿及矿石的开采相关合法手续或在10个工作日内乙方无法进场施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甲方需向乙方赔偿双倍的所在签约后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甲、乙双方互不赔偿。

九、其它约定:

1. 乙方进入现场前3天内,甲方必须划好乙方施工的界线,并在进场后2天内进行施工交底。

3.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自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期完毕为止,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或相关手续,补充的协议及相关手续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各方保证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安康市汉滨区友谊煤矿的开采劳务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承包合同,丙方、乙方为该合同进行担保,为明确各方责、权、利制定如下条款,供四方遵照执行。

三、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xx采点表皮的剥离及煤矿的开采,采点堆场平整,出矿到采点堆场的运输。

四、工程单价:

表层及煤矿按立方计算,单价为16元/立方米(大写:壹拾陆元整)不含税。坑口到堆场实际运距小于2公里,运距超过2公里,在2公里至4公里之内每立方米增加2元运费。

以实际开采量为准,但总开采量不得少于3 0 O万立方米/年。

结算方式为每月按当月实际开采量全额结算,每月25号计量,次月5号前结付。

1、甲方负责办理该煤矿合法开采的一切手续,确保乙方按时顺利进场施工开采。对于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安排机械进出场的,甲方应该协调安排,确保机械能及时安全进出。

2、甲方负责开采期间协调当地政府、执法部门、村、镇村民等相关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若因当地村民闹事,电线、电缆、坟地、青苗及房屋搬迁等因素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甲方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及时恢复施工,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停工,甲方应按挖掘机每台每天元,装载机每台每天800元,运输车辆每辆每天800元,工人工资每人每天200元进行赔偿。

3、除天气、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确保乙方每月施工不低于22天。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每月超出3天的按超出天数按本合同第七项中(一)项的2条款计算赔偿,3天内属于允许范围不计赔偿。

4、无偿为乙方提供排渣土场地及修建施工便道的土地,保证乙方能正常施工。

5、提供乙方机械进场道路的使用。从省道至采矿点的道路修建、相关赔偿等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甲方方式进场,人为原因所造成道路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

6、开采过程中如遇坚石,免爆破施工,必须爆破施工时由甲方承担费用。

7、甲方应及时安排车辆从堆场往外倒运,不得因甲方倒运原因造成堆场煤矿严重积压,如因堆场严重积压而造成乙方不能施工作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第七项中

(一)项的2条款的约定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8、结算方式为每月全额结算,如果甲方未能按时结算,乙方有权将煤矿以坑口价的80%自行销售,以抵工程款。4个月内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每月扣除10万元保证金(共40万元未交保证金),以补足100万保证金。

9、油价超过7.7元每升时,工程价款另议。

10、乙方住宿、水、电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开采方案及安全防护工作,发现存在 安全隐患或影响到村民、乡镇等设施及利益时,有权制止乙方,并要求乙方整改,如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

1、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甲方确认后,下发进场通知,乙方接到通知起七天内安排施工机械及工作人员进场施工。如乙方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进场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及时开工,怠工期间的费用甲方应按挖掘机每台每天2000元,装载机每台每天800元,运输车辆每辆每天800元,工人工资每人每天200元向乙方进行支付等费用。若怠工时间超过三天,乙方有权撤场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

2、乙方对自己施工队伍、施工人员必须严格管理。不得在矿区及附近做出有损当地政府及百姓利益的行为,不得扰民、偷盗和破坏村民的山林、植物等,不得酗酒滋事和诱骗村民儿童及妇女。

3、施工开采期间如遇国土、执法、安检等部门及政府例行正常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共同接受检查。

4、若因当地村民因电线、电缆、坟地、青苗及房屋搬迁等因素引起闹事等致使乙方停工的,甲方应积极协调处理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若致使乙方连续停工3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撤离场地。乙方因此撤场甲方应该按合同约定与乙方清算施工费用,并赔偿所有机械进出场费用。

5、矿区内施工便道的修建不计入工程量内。施工便道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提供。

八、安全保证金约定:

为了保证该合同履行期间安全施工,乙方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证金100万元 (大写:壹佰万元整)。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证金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余额40万元从工程款中扣除。安全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已经偿付赔偿责任,甲方应该一次性退还全部保证金。若出现乙方撤场的情况,乙方书面提出退场申请,甲方应在收到该申请后7日内一次性清退安全保证金。迟退一天按未退金额的日利率5%计利息。

九、本行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限届满后双方续签合同。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煤炭法》新修订条款《矿山管理条例》负责统计在矿务人员名单并同时上报购买工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作业区域定岗定员,设装臵安全员持之上岗,不安全不生产,杜绝三违作业。

3、为保障安全生产,工伤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否则甲方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因保证金不足以清偿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该工程款总价款3%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追偿违约责任产生的损失(包括交通、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2、因甲方手续不齐、不合法导致采矿点关闭或不能施工,乙方可单方与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承担如下乙方前期投入的费用及损失,具体包括:

①神刚350挖机:运费38000元(遂宁至采矿点往返运费);

③龙工50装载机、自卸车:运费36000元(遂宁至采矿点往返运费);

①-⑦项共计261200元(以上费用双方经过认真核对计算并确认)。

以上费用若原合同双方履行完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给乙方。如因甲方采矿手续不合法导致采矿点被查封,乙方的机械设备被扣押或没收,甲方赔偿乙方机械设备损失。(以后增加机械双方签单确认,机械设备按市场评估价计算)。

十二、本合同三方签字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探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四、本合同共7页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劳务合同 篇4

就甲方名下的 和 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自 年_月_日至 年_月_日止,期限为 年,时间按乙方正常开采日算起,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采矿承包方式:

1、为大清包,甲方给乙方提供一切正当开采手续(其中包括采矿许可证及所需证件),其余采矿所需的机器设备全部由乙方自备,(自行负责油、水、电费用和员工食宿等)火攻材料甲方供给,乙方付款。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证金50万元整人民币和担保费100万元整人民币。乙方机械设备入场一后,甲方一次性退还50万合同保证金,100万元担保费用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甲方退还给乙方。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乙方可以进入小西沟铁矿和23#矿,做生产准备及开采运营。

4、35%,乙方占比例65% ,23#矿,甲方占比例57%,乙方占比例43%。

三、约定开采量,乙方必须保证合格块矿各 万吨。超额开采产量 甲乙双方按 分成, 甲乙双方按甲方 成,乙方 成分配。

五、开采的矿石以磅单为结算依据。 所生产出来的矿石由甲乙双方共同销售(甲方进行财务监管)。每月1日前将开采的矿石量汇总(以磅单为准)上报甲方。经双方确认甲方每吨收取 元管理费。

1,甲方负责现场治安,以免非矿区工作人员无理取闹,至使矿山无法正常开采。

2、对乙方管理的开采现场、安全生产、机器设备的使用和矿山整体生产状况予以全面监管。

3、制定矿区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乙方贯彻执行。

4、负责对乙方开采的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检查验收。

5、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劳务费款。

6、对违规作业、设备带病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等事项,有权给乙方下达停产整改通知、罚款,对不服从管理及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费用按市场价,由乙方承担。

1、组建铁矿开采施工队伍,对铁矿开采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负全责,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管和按合同约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2、负责开采人员的招聘,规范用工乎续,向甲方提供所聘用人员的身份证、照片,特种工程证件等基本资料,由甲方登记备案。

3、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培训和教育员工合理施工,文明作业。

4、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和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山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5、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务实的履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采矿工程中隐患或问题,必须及时有效地予以排除和解决。

6、在工程承包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都与甲方无关,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如遇有关部门的正常检查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已却保矿山正常开采。

八、本合同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责任方要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十、在招投标中标后20日内,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开采手续及地质图纸。

十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政策性原因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导致停产或协议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各方协商解除部分或全部条款的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劳务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甲方承包的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大火焰开挖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大火焰铝土矿开挖工程项目的部份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铝土矿开挖

2、工程地点:息峰县永清镇老厂村

3、工程内容:爆、挖、揭盖运距在一公里内,土方按10元/m3,石方按20元/m3。

4、工程数量:开采量约壹佰万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工程质量要求:凡开采矿石要求(堆码运距1KM之内),超过另外记价,乙方不负责二次装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价

1、矿石(综合)按每吨肆拾元计价(税后价格)结算,矿石以实际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三、验收方法

按乙方实际开采的矿石数量实地验收,不分等级,不限开采量。

四、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每月25日为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开采量的90%,剩下的10%款项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五、开工日期及工期

1、开工时间:订于

2、工期:有效工期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若因手续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时为乙方解决水、电、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证乙方在堆场存放矿不能超过500吨,堆场内矿石估吨,按月内结算(如超过,甲方不能处理,乙方有权处理),协调处理同邻关系,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4、开采场地,由甲乙双方满意,不能单方说了算。

5、乙方开采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服从甲方的指挥与管理。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总共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拾万元(同时开具进场通知书),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清。

6、如乙方不按时进场,甲方有权寻求其他合作方。乙方进场开采后,把履约金转为施工安全及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后三日后,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拖欠民工工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进场,乙方不能顺利按时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按工程总价1%的损失。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每月不能完成二万吨以上,则由甲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4、堆场存放超过500吨甲方未及时运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造成损失按挖机每天1000元计算,人工工资按每人每天60元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矿山劳务合同 篇6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将自有产权的《XX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矿山开采施工的劳务发包给乙方的相关事项,在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二、工程开采施工劳务承包方式:

1、乙方负责甲方位于陕西省汉中市XX县XX镇古园村四方山XX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项目的爆破、破碎、装车、现场转运施劳务工作的实施。

2、乙方包工包料、自主管理、对劳务费用自负盈亏。

2、涉及爆破的石方:;矿石: 25元/立方米。 注:涉及爆破的石方及矿石其均价不低于25元/立方米。。 以上综合单价不含税费。

1、矿石的爆破开挖、破碎(80一100cm以内)、装运(施工现场500m以内)。

2、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油料、火工材料及其它材料)、机械费。

3、所涉及的采矿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5、临设费用,从业人员保险费用。

6、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设施及费用(水电设施引至矿山费用由甲方承担)。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8、国家政策性油料费及税增加费用超出现价10%以上部份由甲方承担。

l、土石方、矿石综合距离超出0.5公里按当地现行定额增加调差。

2、爆破手续由甲方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排土、排水、片石基层、泥结碎石层面、排水设施、进出施工区域便道另计(工程量、工价,以双方签证为准)。

3、因甲方住矿山手续、周边环境、当地政府及村民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2、本合同定义的石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探矿作业的。

3、本合同定义的矿石: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开采施工作业的。

矿山劳务合同 篇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露天磷矿开采的承包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条款,望共同遵守执行:

4. 工程量:矿石按实际过磅的吨位来计算。土石方按甲乙双方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来计算.

二、 承包方式:

甲方将位于 磷矿开采工程交给乙方施工 乙方包工包料、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1. 开采单价:(税后价)劳务报酬标准:乙方开采出的露天磷矿每年不少于50万吨,劳务标准为挖装一号矿点18元/吨,挖装二.三矿点15元/吨;土方开挖运输一公里内13元/立方;石方开挖运输一公里内28元/立方。

2. 第一个月在乙方工程款结算中,由甲方扣除30%作为安全风险资金.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安全风险资金给乙方.

2. 所涉及的人工费、油费、机械费。

3. 所涉及的工程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5. 间接费(工程机械的保险费、人员的保险费、住宿费)。

6. 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

五、工程量的确认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1. 矿石以甲方指定过磅计算为准,矿石每个月25日结算,30日内全额付清,双方以此为结算依据。

以甲方指定区域露天矿石开采完为止。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征用土地便于堆放弃土和搭建现场设施,负责三通至指定位置,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2. 负责组织好资金,按合同约定条款,如期结算支付劳务工程款,甲方若超过付款期限10天不支付劳务工程款,甲方负责提供矿销售许可证,乙方有权以市场价下浮30%的矿单价格作为乙方工程款结算。

3. 甲方指导乙方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乙方完成当月生产任务,对违章人员可以批评教育。甲方有违章或强令工作冒险作业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 甲方负责办理所需的相应证件及批文,有关村民的赔偿手续,还有相关的矿石储销及收购手续,协调周边作业环境及村民的一切关系,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如有外围干扰阻止乙方正常施工,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并在签约当日提供,甲方负责办理好所需的相应证件及批文,手续复印件给予乙方。

5. 如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自然因素不计,在正常开采受到影响的情况下作为甲方赔偿乙方机械台班及人工损失费。挖机2000元/台一天;装载机500元/台;人工费130元/人一天。

6. 乙方所开采的矿石甲方组织车辆及时从工地运出。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7. 甲方负责公路修复至工地开挖现场,甲方出资金乙方负责修复。

8. 开采时如开采矿山及批文有所不相符合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一切甲方负责。

矿山劳务合同 篇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20xx)00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装车费)。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20xx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

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矿山劳务合同 篇9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互惠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就 峨山县甸中镇可大公路路面工程的设备、劳务服务承包项目(砼施工部分),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时限、方式和要求:

3.属于乙方包干系数范围内的劳务、设备承包服务项目及具体内容: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K0+000~K7+800桩号范围内所规定的混凝土施工项目(不含施工建筑原材料)。

(2) 甲方施工现场所必须的全部砼浇筑劳务、设备方面的工作:

c:路面施工现场所需的模板、机械、电力、油料等设备,洒水养生及其他全部人力劳务,及拌和站堆放水泥场地的建设及水泥的保管。

4.属于甲方包干系数范围内的承包服务项目及具体内容:

(2)配套服务项目:

a :拌和站内所需要的水、电力设施拉到拌和站现场(包括水、电费用)

(3)不包含:

乙方的食宿生活,食宿生活(吃、住、房租、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一、4)款属于甲方包干系数范围内的承包服务项目及具体内容以及为保证该工程优质、快速、高效完成的其它条件:

(1)施工现场的测量控制桩,水准高程点以及其他相关施工现场所需资料;

(2)提供为方便开展现场工作所必须的临时交通便道;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 在甲乙双方议定时限内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及机械设备的进场任务;

(2) 听从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安排、指挥。相互协作,以保证该工程优质、快速、高效的完成。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如遇下列情况,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将不受限制: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及其它地质、水文灾害等);

四、质量验收标准和方式:

1.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业主及监理单位指令执行;

2.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20 天。在保证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另外甲方将处以乙方该费用 5 %的罚款。

矿山劳务合同 篇10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便共同遵守。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 井下 采掘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范围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表明的范围做为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范围经双方协商可作调整,调整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工程进行承包(即:包施工、包产量、包进度、包本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动力消耗、包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民事责任。

1、开拓工程:

扩帮、起底按相应工程单价计算。

4、回采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术参数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描述为准,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验收合格的掘进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出矿量按毛矿扣除废石和水份之后的净矿量计算;矿石总价按净矿量乘矿石单价计算总价。

以上掘进费用定额,按掘进工作面涌水量小于40 m3 /h计算。单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 m3 /h时,甲方承担超出部分排水电费。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包括:动力变压器、配电柜、牵引车、整流柜、破碎机及皮带运输机、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机、永久空压机、磁滑轮。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铺轨材料、主风水管、主电缆、电机车架空线及配件、绞车首次使用的钢丝绳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滚等。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条第(一)项明确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材料外,其余一切材料消耗、水电动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矿山劳务合同 篇11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是指由矿山企业与劳务承包商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以劳务承包商为主体,为矿山企业提供劳务服务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种合同的签订对于矿山企业以及劳务承包商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地规范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促进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劳务承包商的综合竞争力。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矿山企业和劳务承包商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以及联系方式等。这样,当合同出现问题时,可以方便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的服务范围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劳务承包商所承担的具体劳务服务范围。一般来说,劳务承包商可以为矿山企业提供一些非核心业务的劳务服务,比如清洁工、保安员等。矿山企业可以将这些工作外包给劳务承包商,以便更好地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合同的工作责任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劳务承包商的工作责任。劳务承包商应当按照矿山企业的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劳务承包商应确保所提供的劳务服务质量,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劳动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同的报酬和支付方式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报酬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劳务承包商的报酬会按一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支付,这取决于所提供的劳务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量等因素。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支付方式,一般会有一定的周期,比如按月或按季度支付。


五、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应明确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方式。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可以是短期合同,也可以是长期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好终止合同的条件和方式,比如提前通知的期限、解除合同的事由等。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的签订对于矿山企业和劳务承包商都是有益的。对于矿山企业来说,可以将一些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劳务承包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对于劳务承包商来说,可以通过与矿山企业合作,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的签订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清晰,并且能够全面反映双方的意愿。双方应当对各项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并进行充分的协商,以免出现误解或争议。


二、合同的合法性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确保合同内容在法律范围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约束。


三、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约定好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一旦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引发纠纷。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的签订对于矿山企业和劳务承包商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地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明确性。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