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语 > 生日祝福大全 >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24-06-01

“愿你去往之地皆为热土,愿你所遇之人皆为挚友。”中国的文化传统历来都很重视生日,我们都会在这一天发送各种风格的生日祝福语。如何面对不同的对象送上自己的特别的生日祝福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是否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这里的负伤指非因公负伤。对患病或者负伤,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劳动者有一定的治疗期。例如,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21条的规定,企业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职工,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上述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则应顺延到医疗期满。(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况一经出现,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上述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是绝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0条的规定,即使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况,但只要劳动者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2

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很多人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企业只有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有关的法律赋予了企业更多的义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 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单位既没有通知职工履行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也没有与其续签合同,形成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延续,若此时用人单位再解聘职工或职工主动辞职,应认定为劳动关系的解除。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妇女特殊时期劳动合同的问题。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其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如果该女工有《劳动法》第24、25条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3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07年6月初和南京某公司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半年。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07年7 月26日,李某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小腿骨折住院。2007年8月15日,李某出院,医生的出院小结表明,李某需要在家休息三个月,所以李某的病假已经开到了12月8日。2007年9月14日,该公司律师来找李某,要求李某与公司签定一项协议,因公司未曾为李某办理工伤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和一年后进行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共计2万元,公司支付李某2007年7月26日到2007年9月15日的工资,除此之外,李某不再要求公司承担或通过其他任何途径(包括协商,诉讼,仲裁)要求公司其他任何费用。

李某为了能够早日去上班,签定了上述协议,谁知,2007年9月15日,该公司就向李某发出了解聘通知书,声称李某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决定于2007年9月15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收到公司《解聘通知书》的李某感到万分不平,签定一次性了断协议,本来是为了能够和公司维系良好的合作关系,没想到却换来一纸《解聘通知书》。那么,公司解聘李某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法律分析]

综观本案,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一、李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性质问题。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据此,李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对此,李某和该公司都没有异议。

二、李某发生工伤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谁来支付的问题。

同样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并且单位已经缴纳工伤保险的,则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在此期间内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而在本案中,该公司属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而不缴纳的情形,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该单位应当支付的费用种类。

如前所述,李某的伤害属于工伤,应当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即医疗费用应由该公司支付(本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但该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李某住院期间,该公司应当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李某住院伙食补助费(二十九条);由该公司按照原来标准支付李某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福利(三十一条)。

此外,根据《江苏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而本案中,李某的出院小结要求李某休息三个月,李某的病假也请到了12月8日,应该可以认为,李某的停工留薪期应该到12月8日。

四、该公司和李某签定的一次性了断协议的效力问题。

如前所述,在2007年9月14日的协议中,双方约定,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和一年后进行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共计2万元,公司支付李某2007 年7月26日到2007年9月15日的工资,除此之外,李某不再要求公司承担或通过其他任何途径(包括协商,诉讼,仲裁)要求公司其他任何费用。这个协议的效力如何呢?

这个协议是双方就赔偿问题所达成的协议,其效力应该根据《合同法》来予以确认。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而根据《意见》第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在本案该一次了断协议签定时,李某作为公司的员工,面对强势的公司,签定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协议(放弃了自己的起诉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倘若工伤复发的话,劳动者还是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因此,李某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理由,主张该一次了断的协议无效,但是应当在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消权,即李某应当在2008年9月15日之前提起撤消的诉讼或者仲裁。

五、该公司发出的《解聘通知书》的效力问题。

根据该公司法律部门的解释,该公司发出《解聘通知书》是依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法》26条还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前通知的问题,可以认为,在25条规定的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也就是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从这一条看,该公司向李某发送《解聘通知书》似乎也没有错。但是果真如此吗?

《劳动法》25条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一般性的规定,并没有就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效力作出规定。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可以推知,“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该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待遇,言下之意,用人单位不得在“停工留薪”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江苏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笔者所知,法律、法规就此情况并没有例外规定(谁主张有例外规定的可以举证和笔者辩解),因此,作为南京市的用人单位,该公司在李某“停工留薪”期间,该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即李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主张该《解聘通知书》无效。

有人可能会说,《劳动法》是上位法,《工伤保险条例》是下位法,《劳动法》没有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合同效力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怎么能够规定呢?这是因为,法律的修改总是跟不上时代的进步,因此,在很多时候,我国都先用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形式规范某些社会行为,等时机成熟时再进行立法。在上位法规定缺失的情况下,是可以适用下位法审理案件的。

六、李某能够获得的赔偿问题。

就本案而言,李某在2007年12月8日前,即医院开具的“停工留薪”日前已经去了别的公司报到上班,某公司可以医院出院小结上出具的“停工留薪”日期与李某本人的健康状况不符合为由请求医院重新作出休假期间认定,并支付李某重新确定的“停工留薪”日期内的赔偿费用。

七、某公司的行政责任问题。

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共同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从这条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其承担的行政责任是很小的,这也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金壮了胆。

还有就是,目前法律都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期间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建议以后立法的时候能够弥补这一法律空白。

[总结]

经过以上分析可知,某公司与李某签定的一次性了断协议属于可撤消可变更的合同,李某可以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消或者变更;某公司向李某发送《解聘通知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李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该行为违法,并向该公司主张相应的赔偿。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4

[案情]王某于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支付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0000元,并以经济补偿金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5000元。一审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张已无处理的必要。双方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的补偿是对公司违约应如何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责任的约定,合法有效。王某又要求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属重复主张,不予支持。故判决公司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驳回其他诉请。王某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公司支付3个月工资正确,但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欠妥,同时判决支付3个月工资并支付5个月经济补偿金1000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5000元。

[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审、二审法院的三个裁决,究竟哪个正确?

[评析]二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公司应支付王某5个月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问题。

一、仲裁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能否直接变更当事人的`请求而纠正违约行为。仲裁部门不顾王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各项补偿和赔偿的请求,直接变更王某的请求而裁决继续履行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的要求,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解除行为不存在异议仅对支付补偿存在异议,应当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基于上述两点理由,仲裁部门在本案中直接变更王某的请求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裁决没有法律依据,且违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二、对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的理解和适用问题。本案一二审判决的主要差别在于对解除合同代通知金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理解和适用。关于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法、劳动部规章以及各地方法规规章都有规定,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基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合同未履行完毕而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而解除合同代通知金,国家尚无统一的规定,只是散见于各地方法规规章,一般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劳动未提前通知义务,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二者有本质区别。本案中,一审判决支付的3个月工资只是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通知期限不足的约定补偿,与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非同一含义,二审据此另按王某工作年限判决支付5个月经济补偿金是正确的。需要说明的是,二审同时判决按照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5000元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5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个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是此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理解成是企业单方的权利,即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应该做相关手续做足了,员工是否回来办理离职并不影响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或盖章):_________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劳动厅、人事厅、 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工种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试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办完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要求续订的,应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内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

1/2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7

202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网为大家提供及整理发布,其中里面内容可阅读参考学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能帮助到大家需求和解决方案,看完能有所启发及帮到您!内容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编辑修改,相关内容可进行关键字搜索。

202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8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xx年 xx月 xx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4.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x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x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年x月x日止。

5、 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

6、 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7、 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8、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9、 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9

202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是网为大家提供及整理发布,其中里面内容可阅读参考学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能帮助到大家需求和解决方案,看完能有所启发及帮到您!内容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编辑修改,相关内容可进行关键字搜索。

202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正文内容

员工工号:)

您与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项情形,根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10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11

一、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3、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篇12

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并且不能继续履行的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