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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二十二篇

发表时间:2024-04-17

向上级提交申请时要求下级写申请书的写申请书,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的使用还是挺广泛的。正式的申请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书”我们整理出了以下的相关知识点,推荐给大家或许你也可以从中受益!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

你好,关于你提出的环保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的问题给你提供一份模板。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市________厂经营者,住址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市环境保护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________罚字【_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请求,

变更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罚字【_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

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开办的________市________厂已于________年办理好环保手续,并经________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发给环保合格证。申请人在经营期间非常重视环保工作,已花费巨资购置、安装、使用排污设施,一直配合环保部门的督导和考察,经营至今未发生过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由此可见,申请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在工厂征用拆除之前,各项生产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二、因莞惠城际轨道谢岗段进行开发建设,需要征用申请人工业厂房、宿舍及地上附着物,申请人积极响应和执行政府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了征用的厂房和其他建筑,同时拆除了厂房内的的生产设备。由于时间紧迫,拆除后没有工作场地。在停工三个月后,不得已在原厂房旁搭建一个小型临时铁皮房,用于打样和少量生产,应付在此以前没有完成的少量订单,而且生产设备由原来的五台改为二台。在此期间,经营作业对环境的污染甚微。

因此,申请人搭建简易厂房临时少量生产,是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所造成,并非申请人主观过错。

三、申请人已尽最大的努力主动消除和减少因临时生产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申请人在被拆除的厂房旁,已经以最快速度重建厂房。________年________月重新安装了环保设备,并在安装完毕后,马上请环保部门重新检验和督导。同年________月向________市环境保护局申请验收,环保部门于同年________月现场验收完毕,现已进入书面审批阶段。

由上可见,申请人的环保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结果。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系国务院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制定并发布的行政法规,而大气污染防治法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制定的法律。从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及先后顺序看,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申请人应该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幅度处罚,而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幅度处罚。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适合的法律有误。被申请人处罚申请人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三)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四)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两者对处罚幅度的规定不同,应该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罚款5万元,与申请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不相当,显属畸重。同时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也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在本案中,申请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已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5万元的处罚决定既没有考虑申请人客观的经营困难,也没有参考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的规定,并且处罚决定依据国务院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误。据此,该处罚决定已经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撤销________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________罚字【_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2】

申 请 人:姓名张_ 性别 男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码449711联系电话 138住址 X市路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刘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申请人:名称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地址X市XX区路号。

要求行政复议:撤销被申请人某市某区政府在某年某月某日做出的某府〔20xx〕号《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有关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2022年6月15日,申请人收到了被申请人发布的《关于对申请人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X府〔2022〕XX号),该决定导致申请人房屋被征收。申请人认为自己与被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申请撤销该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错误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1、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在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征收方需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并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等操作。若征收补偿费用未能做到以上要求,则需要进行相应的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根据我方调查,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为此,我方代表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向贵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并敦促贵机关依法予以撤销该决定。我们期望贵机关能够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支持申请人的合理诉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

年月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的申请的有关规定:

(20XX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XX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公民、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认为某个具体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得知该行政行为后六十天内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天,则不适用此规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如果您对国家机关或地方政府的某项具体行政决定不满意,可以向该机关或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您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将其诉至人民法院,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最终由国务院做出裁决。

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如果您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所属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申请人发现自己受到了不合理的行政处置,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在我国,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项行政行为不满意,需要申请行政复议。在已经受理过申请的情况下,或者根据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必须在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法律规定的要求,必须遵守。

公民、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果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获得受理,就不能再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3】

申 请 人:姓名张_ 性别 男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码449711联系电话 138住址 X市路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刘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申请人:名称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地址X市XX区路号。

要求行政复议:撤销被申请人某市某区政府在某年某月某日做出的某府〔20xx〕号《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有关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2022年6月15日,申请人收到了被申请人发布的《关于对申请人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X府〔2022〕XX号),该决定导致申请人房屋被征收。申请人认为自己与被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申请撤销该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错误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1、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在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征收方需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并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等操作。若征收补偿费用未能做到以上要求,则需要进行相应的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根据我方调查,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为此,我方代表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向贵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并敦促贵机关依法予以撤销该决定。我们期望贵机关能够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支持申请人的合理诉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

年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4】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安(分)局

第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不服被申请人公安(分)局作出的决字[_____________]第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请求予以撤销。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按指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提交的材料,公安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四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一式四份,复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现年_________________岁,文盲,土家族,住_________________(原属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现年_________________岁,初中文化,住_________________(原属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不服_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江府发【_________________】16号_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关于官和乡新田村保田组板粟山(屋后头)林地权属的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将争议林地确权给被申请人王某某,与事实不符,严重侵害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行政复议法之规定向贵府提起行政复议。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6】

申请人:__

身份证号:__

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___

地址:__

复议请求:

1、依法撤销HH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20__】第0_号《限期腾地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的征地依据明显不足。

(一)HH市体育中心项目系为HH市承办HN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申请立项,然而该市已确定并非HN省第十_届运动会承办城市,征地的事实前提已经不存在。

20__年,HH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HH市体育中心立项的批复》、《关于HH市体育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均是以“创造条件申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为前提,才同意建设HH市体育中心。后续的《HN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均以上述立项为基础。据此,20__年9月25日,HH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关于HH市体育中心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报请省厅审批。基于当时上述情况,HN省人民政府于20__年1月2日以(20__)政国土字第00_号下发《HN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同意HH市国土资源局征用合计__。____公顷的土地用于HH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然而,目前的实际状况是:HH市已经确定不承办20__年省十_运会,原规划方案被调整,原规划用于建设综合竞赛训练馆、游泳馆等位置的土地被作为经营性用地,用于出让融资。显然,目前HH市体育中心被改变其规划的土地用途,严重违背了为“公共利益”建设的初衷,不符合国家关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规定,其继续按照原建设体育中心的用途向村民征用土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

(二)原(20__)政国土字第00_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已经依法失效,征地的批准前提已经不存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以及《HN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而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自20__年初获批后,未在两年内实施其征地补偿方案,HN省人民政府(20__)政国土字第00_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批准文件已自动失效,HH市国土资源局在未重新取得省人民政府的审批的情况下以失效的文件继续征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HH市国土资源局目前对申请人的腾地通知系严重侵犯申请人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被申请人的征地、拆迁安置程序违法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而HH市人民政府在未依法发布上述公告及方案,违反了该办法的规定。

(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除HH市国土资源局外,还有HH市体育局、体育中心有限责任公司、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HH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等擅自发布相关征地、拆迁安置文件,与被征地村民签订合同等,严重违反了征地拆迁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规定。

(三)《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对申请人房屋进行拆迁评估的HN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系由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方面指定的,一方面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非拆迁人,另一方面单方指定行为严重违反了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的原则,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其评估结果显然不能作为补偿依据。

(四)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确定程序违法。根据HN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及《HN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应当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申请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HH市国土资源局在拟定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并未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任何沟通,未听取其任何意见,严重剥夺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程序严重违法。

三、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行政行为严重不适当。

(一)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适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标准是让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征用而下降。然而,一方面,被申请人的拆迁补偿未严格按其当地的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补偿依据系20__年制定,明显不能反映目前申请人的生活水平,如按照目前被申请人确定对申请人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远远不能维持被征地前的生活水平。

(二)安置不当。《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HH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并未依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甚至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都没有完全支付到位,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其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估方法严重不适当。被申请人拟按照HN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依H政办发(20__)6号文件及H建发(20__)76号文件为依据对被拆迁房屋、附属物及二次装修的价值进行评估补偿,评估咨询报告中甚至没有注明该报告所采取的评估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评估报告未考虑申请人房屋的区位价值,不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其结论不能体现申请人利益,显失公平。

综上所述,HH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HH市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其要求申请人“自动拆除房屋、腾出土地”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且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依法请求HN省国土资源厅撤销HH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20__】第0_号《限期腾地通知书》,切实维护被征地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HN省国土资源厅

申请人:

20__年5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7】

申请人:中山市西区沙朗社区隆熙股份合作经济社(原沙朗村第三生产队),负责人:__X 职务:社长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莎朗社区三组。

被申请人:广东省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吴伟强 职务:局长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2号。

行政复议请求

依法责令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政府信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了了解土地信息于20__年6月25日分别向中上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六分请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请求分别公开以下事项:1、中山市西区沙朗村民委员会于20__年征收隆熙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共计56.9亩的批准文件。2、沙朗镇开发公司于1993年征收隆熙股份合作经济社132.401亩土地的批准文件。3、沙朗镇开发公司于1991年征收征收隆熙股份合作经济社70.91亩土地的批准文件。4、沙朗镇开发公司于1993年征收征收隆熙股份合作经济社333.298亩土地的批准文件。5、沙朗镇经济发展公司于1995年征收

隆熙股份合作经济社3亩土地的批准文件。6、沙朗镇经济发展公司于1995年征收隆熙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10.762亩的批准文件。被申请人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受理申请之后于20__年7月9日作出“关于政府信息公共补正申请告知书”,在告知书中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明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及《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第八条为依据,要求申请人指明所需信息涉及地块的具体位臵并补充相关资料(如表明用地坐标的土地测量红线图、土地测量红线的电子图等)。申请人认为中山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申请人提供涉及地块的用地坐标的土地测量红线图、土地测量红线的电子图等的法律依据错误。申请人并未属于依法掌握上述信息的主体,相反的是涉及地块的用地坐标的土地测量红线图、土地测量红线的电子图等依法应当属于被申请人自身制作并提供的政府信息。因此,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补正涉及地块用地坐标的土地测量红线图、土地测量红线的电子图等相关资料于法无据。并且申请人在申请中最大限度地为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关信息指引(例如申请人提供了征地协议、征地时间、征地主体、涉及地块的四至范围等重要信息,部分征地协议还附有地块位臵面积简易图纸),已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九条之规定,特向贵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依法责令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政府信息。

此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申请人:中山市西区沙朗社区 隆熙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定代表人:

20__年7月28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撤销腾空告知书

2.制止被申请人将要实施的非法拆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八十年代成立的合法企业,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被申请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腾空告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分前做好房屋腾空,否则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进行强制腾空。由此造成的损失后者自负。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告知书是违法的,理由如下,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含义是申请人有财产及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被申请人要对申请人的不动产进行拆除或者通知申请人房屋腾空的前提条件是,

1.被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职权范围。

2.执行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对被拆除的房屋必须合理补偿安置.

结合本案,

第一、被申请人依据什么法律规定,具有通知他人房屋腾空或强制拆迁的职权。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不是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机关都可以对任何公民、组织行使上述权利。中国的公民和企业的财产处于没有法律保障的状态。这社会不就成了无法无天的社会了吗?

第二、什么叫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由哪个部门认定,人们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不服,是不有权利提出异议,按照什么程序提出异议,结合本案,申请人从来没有被具有法定的权威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也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房屋作出违法建筑的认定。如果这些都没有,是不是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可以有权利认定他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

第三、申请人的房屋要遭遇违法强拆,并且对拆迁后的补偿和安置至今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也没有经过仲裁和法院判定,这完全违反了法律。申请人坚决予以抵制。为了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将以生命的代价予以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人申请以上复议。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9】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安(分)局

第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不服被申请人公安(分)局作出的决字[_____________]第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请求予以撤销。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按指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0】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邮政编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单位全称(作出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不清楚,此项可以省略)。

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全称,如没有第三人,此项省略)。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复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公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地址:

负责人: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法认定在20xx年1月12日的死亡为非因公死亡、不属于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对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19日作出的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处理决定不服,现依法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书》仅仅只用寥寥几个字“经审定”就当然得出“于20xx年1月12日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认定为工伤”之结论,显然不能成立。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既未载明死者工亡认定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更未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显而易见,被申请人所作《工伤认定决定书》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关于“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之规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其次,是在20xx年1月12日凌晨5时左右骑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时值冬日,凌晨5点天还未亮,五点钟就去上班,时间也有点太早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本案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在凌晨5时,并不是在上班途中的合理时间,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还申请人以公道。

此致

x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

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机关

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份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者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3】

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女,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30日生,住_______________市河南街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住所地,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市长。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房屋征收决定纠纷一案,不服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梅行初字第__________号行政裁定,特依法向贵院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_______)梅行初字第__________号行政裁定,裁定由贵院重新开庭审理本案;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起诉,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严重侵害了法律赋予上诉人享有的基本诉权。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__份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4】

申请人:武某,男,_____岁,汉族,工人,

住址: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三队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许某职务:书记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号,电话:_______。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 xx]号文,即《关于对武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武原为水县xx乡xx村三队村民,xx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包了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xx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为xx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为xx有限责任公司。

原机械厂面积为xx平方米,xx年xx月xx日领取了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xx年xx月xx日。

武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农工商总公司同意,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新建部分厂房,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市土地管理局[ xx ]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而实际上武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表武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1)房屋平米是公司所建,并不是武个人行为,而其中呈“ ”状的房子是原队上已打好的地基,属合建房屋;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队同意的,但年当公司法人武收房租时,村已与该地块部分单位签订了租赁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从而形成一个房屋或一块土地有两个租赁合同的局面,而且,村与公司争收租金;

(6)该地块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 xx ]号文件决定让公司在日内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 xx]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武某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5】

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标题:一份精确详细的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撰写方法

引言:

在现代社会,征收行政复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要使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具有说服力和有效性,撰写者需注意书面结构、内容安排以及语言表述,从而使其更生动、详细且具体。本文将详细介绍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撰写要点,以提供一个指导性的参考。

正文:

第一部分:引言和背景

1. 在申请书的开头,对自己的身份进行简要介绍,并描述征收事件的背景,包括时间、地点、征收的对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二部分:被征收主体相关信息

1. 在这一部分,重点介绍被征收主体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该部分的目的是让复议机关了解申请人的身份和与征收事件的直接关系。

第三部分:征收事件的事实陈述

1. 在这一部分,要以事实为主,对征收事件进行详细描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a. 描述当事人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情况,包括沟通时间、方式以及沟通内容等。

b. 描述征收活动的具体过程,包括征收通知的送达情况、征收部门的行为以及是否遵守法律程序等。

c. 描述被征收房屋或财产的情况,包括相关证件、权属证明以及评估报告等。

d. 描述当事人与征收部门之间的争议和分歧,以及当事人对征收行为的不满和诉求。

第四部分:法律依据和诉求

1. 在这一部分,要明确列出申请书的法律依据,包括有关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条款等。

2. 在诉求方面,具体列出当事人对征收部门的要求,例如要求解释法律法规、撤销征收决定、恢复被征收财产等。

第五部分:证据及附件

1. 在这一部分,列举并描述与征收事件相关的证据,例如沟通记录、征收通知、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

2. 在附件部分,要将相关证据材料逐一整理并按照编号附在申请书后面,以方便复议机关查看。确保每份证据与申请书的内容相对应,并在附件页面上进行标注。

结束语:

撰写一个生动、具体且详细的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是确保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通过遵循上述撰写要点,你可以确保你的申请书有足够的说服力和有效性。请牢记,在书写申请书时要清晰、客观地描述事实,引用相关法律依据并提出明确的诉求。同时,附上详尽的证据,并根据规定的格式整理好附件。相信这些指导性建议能够为你撰写一份出色的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供帮助。

总结:

本文以“一份精确详细的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撰写方法”为标题,从引言到结束语,共分为五个部分,详细介绍了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撰写要点。合理运用这些要点,将有助于提高申请书的质量和有效性。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申请书的撰写应该尽量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6】

申请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润发食品经营部负责经营者:刘丽娜,性别:女,职务:业主,民族:汉族,年龄:27岁,身份证号:,住址: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9号42户。

被申请人: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颜昌正 局长

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衡)食药监食罚(20__)20__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20__年2月16日,被申请人对我经营部经营的野山茶油进行监督抽样。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所检项目掺伪,碘值,油酸C18:1,亚油酸C18:2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__年3月16日被申请人扣押我经营部野山茶油18盒。20__年5月15日被申请人对我经营部已销售的10盒野山茶油下达没收违法所得1480元,罚款40000元的处罚。申请人认为该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不准确,适用法律错误,处罚缺乏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认定的事实不准确。被申请人处罚决定书认定我经营部采购的野山茶油,未查验该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事实是:我经营部从江西赣花油脂有限公司购进的野山

茶油时,尽到了经营者谨慎经营义务,不但查验了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文件,还索取供货方提供的“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报告”,报告证明供货方提供的野山茶油符合国家发证条件,并且该产品属保质期范围内经营。申请人经营该产品应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申请人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违法行为,故被申请人认定的事实与处罚是错误的。

二、被申请人适用法律错误。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有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对申请人进行处罚,该条文是禁止生产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而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检验报告(№:20__-WJ-0076)对我部经营的野山茶油的检验结论是“样品所检项目为掺伪、碘值、油酸C18:1,亚油酸C18:2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可见被申请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对申请人进行处罚,显然是适用法律错误,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是缺乏法律依据,应予撤销。

三、被申请人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本案中申请人总共购进有产品合格证的野山杂油30盒,销售仅10盒,涉案价值仅为1480元,扣除进货1080元,实际所得仅为400元。

而被申请人不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当事人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而本案被申请人却从重对申请人进行处罚,这种从重处罚显然是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而事实上申请人销售野山茶油履行了合理经营义务,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违法行为。本案被申请人应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应不予处罚。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依法向衡阳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衡阳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润发食品经营部

20__年7月13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7】

申请人:姓名张_ 性别 男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码44xx11联系电话 13住址 X市路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刘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申请人:名称 江门市XX区人民政府 地址X市XX区路号。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江门市XX区政府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府〔x3〕号《江门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府〔x3〕号《江门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公告中获悉,该征收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房屋被征收,故与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1、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在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征收方需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并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等操作。若征收补偿费用未能做到以上要求,则需要进行相应的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根据我方调查,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为此,我方代表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向贵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并敦促贵机关依法予以撤销该决定。我们期望贵机关能够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支持申请人的合理诉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致

江门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8】

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件。

二、申请复议的方式

可以是口头申请复议,也可以书面申请复议。

口头申请复议就是由行为人本人到你所选择的上一级机关的法制部门,对交通警察给你实施的处罚进行口头陈述,并说明你不服的原因和理由。并且要提供交通警察给你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书面申请复议,就是写一个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里面要载明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和你复议的要求,来递交给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会依法对你申请的事项进行调查。然后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村_____号。

申请请求,

请求暂缓执行__________公安局_____公(大)行罚决字【______公】______公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县公安局作出_____公(大)行罚决字【______公】______公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行政拘留十日。现申请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向__________市公安局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求贵局暂缓执行_____公(大)行罚决字【______公】______公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恳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__________县公安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20】

申请人:姓名张___性别男出生年月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码449711________联系电话138_______住址_X_市X_X_X_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刘__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名称___市__区人民政府地址___市__区___路__号。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___市__区政府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20__〕__号《_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__年__月__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前述规划时并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认证……。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但被申请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并未做到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

年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21】

行政复议被答复申请书模板,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名称),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名称)不服本机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你机关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__________复答字[]第______号)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

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附件,1、行政复议答复书一式三份;

2、证据目录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一式三份。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申请人公章)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2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查明,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_____________。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决定为最终裁决,请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履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